Hi派 wrote:你貼那麼多,學人家H...(恕刪) H大師一直違法解釋還真把他當成法官還是主管機關啊說那麼多自認為主管機關違法要不要去告不然只是嘴砲而已目前台灣小客車車輛800多萬在這邊能影響多少人
word vision wrote:你沒說我才問你啊,不...(恕刪) 我再重貼一次看不懂我就沒有必要回應你你就自得其樂吧依據高公局及國道警察局內車道用途說法1:內側車道為超車道2:允許以不堵塞行車狀況下必須以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高公局以及國道警察局下面公文和宣導講白話一點就是1: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為主,最高速限車輛為輔(為何允許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下方公文有解釋,無論實際是否合理和效果至少政府研擬相關但書是有其理由)2: 小型車在內側車道以最高速限行駛雖然是合法的但最高速限有誤差及認知落差所以為了避免爭議與保持超車道功能高公局與國道警察局強調超車後在安全距離儘量駛回原車道,不要佔用內車道最高速限誤差與爭議在第3點會提到3: 最高速限定義上有2個層面,也是爭議點(1) 真實車速車輛超速或者未達速限皆是警察儀器測速車輛的真實速度雖然雷射槍也是有+-2km/h誤差但已相當精準且最高速限法律已給予+10km/h的寬容值而內側車道要求達到最高速限法律雖沒有-10km/h的寬容值但是實際執法層面卻默許100km/h就未達開罰標準原因就是沒有任何一台車錶速110km/h其真實車速能達到110km/h的這樣子的話每台車子都會被罰造成執法上更大的爭議(2)儀表指示速度其實因為大家錶速的110km/h其真實車速都不一樣很有可能以下誤差1:設計誤差(國際車速錶規則,必須滿足「 實際車速/10+ 4km/h≧儀表車速-實際車速≧0 」而有的廠牌車子誤差較大有的車子誤差較少)2:指針式儀表機械性誤差(指針轉軸黏滯或者吸引線圈損壞)3:輪胎規格錯誤或同規格不同品牌花紋(有的輪胎雖同規格但在不同廠牌及花紋等等在圓周上就會有微量差異)4:輪胎胎壓不正確(胎壓過低會造成圓周變小,使得實際車速變慢)5:新舊輪胎磨損(輪胎胎面磨損,圓周也會越來越小實際車速也是越來越慢6:加減速中時間延遲誤差然而一般正常車輛就算是剛出廠車輛錶速開到110km/h真實速度會比表速慢3~5km/h都是基本誤差有的廠牌可能慢到10幾公里本人是保養廠也修過指針誤差20-30km/h以上的儀表(儀表指針故障)所以開內車道發現後方常常有車接近或者從旁邊幾線車道超你車表示你已經是路隊長就算你真實速度高於100km/h不到警察開罰標準但已經讓超車道失去作用就失去當初高公局與國道警察局的用意個人建議:1:小型車最高速限行駛內側車道雖合法但駕駛人無法知道真實車速如果偶爾後方有車接近或有車從旁邊幾個車道超車表示自己車速較慢需要讓出內側車道若常常有車從你旁邊超車或逼近表示你車速真的太慢不建議行駛於內側車道2:可以利用GPS來輔助至少巡航速度下誤差不會很大來提升實際車速約110-115km但是前提還是要保持超車道功能後有車就讓車3:若不想提升車速只想開錶速110佔住內車道就算實際車速100km/h以上仍是造成車輛堵塞的元兇此種車還是建議開中線就好真的別佔用內側車道而且有的錶誤差更大你開錶速或定速110km/h仍有可能真實速度低於100km/h而被警察開罰單
鳳翎 wrote:意思已經寫那麼清楚了...(恕刪) 妳的意思,妳所表達的文字,那是你的思想。要引用高公局及國道警察局的文字,就不要增減加進妳的意思和看法,請全文引用,不要改動高公局及國道警察局的表達文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