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iscat wrote:
啊..人都嘛會老...要灰不灰不是你做得了主的..別拿老灰仔做文章...
很多老人了都不會灰,很多人還沒老就很灰了...
別忘了,你也會老喔...保重
老了就可以刮別人車嗎...
還是大家老了就會不由自主幹這種事?
鐵達尼 wrote:
抱歉,因為我很好奇你為什麼對老人家所做的錯誤特別在意,於是參考了你所發「買了大同區的房子」的文章:
所謂「禁治產宣告」是指對於心神喪失或精神耗弱,導致於不能處理自己事務的人,由法院依本人、配偶、最近親屬二人或檢察官之聲請,宣告禁治產。
只因沒經過你的同意買了大同區的房子,就要將曾養育你的老媽列為禁治產的人?你還年輕,難道就不能用智慧想另外的方式處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