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發生車禍的肇事車輛影片~第三次法院開庭~有結果了


台灣的路是為汽車而生
人行道坑蓋永遠是在機車道
機車道多數只有1公尺寬(還要跟路邊亂停的汽車奮鬥)
騎自行車都比機車有人權(人行道隨你騎+不用看紅綠燈都沒事)

所以影片機車騎士自嘆倒楣吧?
這是一些版友的想法?

要是有寬敞的機車專用道
有多少人會想鑽快車道?
現實就是
台灣路上沒有實質意義上的機車道這回事
只有「慢車道」
請忍受腳踏車和路邊找車位還有臨停的汽車們吧
漫步在火坑


我相信配合這張圖還有樓主的影片,一秒一秒慢慢看就可以理解我說的,如果你還堅持是因為機車超速才出問題,那我也不予置評了~

stephanie_0801 wrote:
1)請看清楚喔,樓主並沒有改變車道超車喔,是黑色大車向右靠喔,請看仔細,樓主是直直走喔。一直到為了閃避裕隆才偏右。而且當時車速應該不快。連個剎車感覺都沒有。


我沒說什麼樓主改變車道超車的,我是說當你是後方的機車騎士時,前方被黑色大車還有樓主的車塞滿,你的可能行進路線會是什麼? 不要說那台機車是霹靂車改裝的,可以跳過黑色大車~


2)當樓主超過黑色大車之後有好幾秒的時間,此時摩拖車正好加速到樓主的車後,靠右超速閃進。正好被撞到。 您說 ,這樣可能嗎?


就是這幾秒的時間,本來在樓主後方的機車騎到樓主的右後方,至於超不超速沒有儀器數據我不予置評,我認為機車跟汽車的相對速度是差不多的,撞到是因為樓主的車橫移量太大,阻礙機車路權~

超速閃進? 你以為那台是什麼車? 又是霹靂車?


為什麼摩托車一定是尾隨樓主呢? 如果他真的一直尾隨樓主 就不會被撞到啦..... 唉....


不尾隨車主的話,有路可以騎嗎?


3)不是留給機車車道,汽車本來就可以走在外線道,是機車根本就不應該鑽來鑽去想要超車,如果他一直尾隨樓主走,請問 車道不夠大嗎??

為什麼一定要一直尾隨樓主? 也許他也想要右轉,這邊我可以理解為汽車的老大主義嗎?
同理可推,那樓主的汽車為什麼要閃來閃去的,那麼大台的車身閃了四十度,是要整台打橫才算嗎?


4) 您可以仔細看喔,樓主的方向盤並沒有打得很急,在加上當時的車速慢。肯定是摩托車車速不慢。


借用29頁122022312大大的圖,你說這樣的方向盤打得不急? 閃的不大?




騎車的肉包鐵...不要以為永遠不會出事
開車在路上,性命有50% 是掌握在別人手上。


就是因為騎車的人危險性大,所以開車的人不要那麼任性的愛閃就閃,以上不是針對你,我自己開車也是常常這樣告誡自己

一路狂飆之Kevin wrote:
台灣的路是為汽車而生...(恕刪)


不用自嘆倒楣,也不用整天上路搏命。

好好的,順順的,慢慢的騎,絕對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危險。


stephanie_0801 wrote:
不用自嘆倒楣,也不用...(恕刪)


是沒錯啦
不過最近在機車道都還要看後視鏡
曾停紅燈被後面車子a還按喇叭...
都很想在機車內放警棍了(目前只有大鎖備用
漫步在火坑

stephanie_0801 wrote:
就算樓主做出錯誤反應...(恕刪)


開車的人體諒一下騎機車的人就好啦..
自己知道對方比較危險就多禮讓阿..
為何還要沖著自己安全性高..就叫機車離遠點...
那以後砂石.聯結車..也可以貼近您車.....請你離開點嗎?



ycl64 wrote:
我相信配合這張圖還有...(恕刪)


看得懂的就知道我在說什麼,台灣的摩托車騎士的騎車技術大家都有目共睹 <-----這才是我不與置評

誠如您所說的,您說的也只是一種推測,可能性有很多種。

你我都看不到當時那台摩托車事發之前的狀況,既然你我都是推測,那也就沒什麼好爭論了。

最後還是要說,如果出人命,你怪誰都太晚了。唯有自己小心,順順開,慢慢開 (摩托車騎士更是要如此)才能將危險性降到最低。

摩托車跟車撞。倒楣的還是摩托車。 請問 你要怪誰? 罰款又如何? 賠錢又如何? 都太晚了




chaoshu wrote:
開車的人體諒一下騎機...(恕刪)



開車,騎車的都要互相尊重。

大家都知道,當今台灣市區的摩托車騎士怎麼騎車的, 尤其是台北市。騎車宛如如入無人之境。


開車的體諒騎車的,我是開車的怕騎車的,深怕一個不小心去A到他,出人命。

那騎車的人需要如何去尊重自己的性命呢??

ycl64 wrote:
就是因為騎車的人危險性大,所以開車的人不要那麼任性的愛閃就閃,以上不是針對你,我自己開車也是常常這樣告誡自己...(恕刪)



我倒是覺得,台北市騎車的人不要那麼任性的愛閃就閃,請尊重您的性命。 我自己開車也是常告誡自己。深怕一個不小心去A到你。


開車,騎車的都要互相尊重。
我認為

雖然那台sentra有錯

但從樓主提供的影片看來

樓主在發現對方要右轉時並沒有踩剎車

甚至還想加速從右側超車衝過去

才會發生這起車禍

別人有錯部代表你可以撞機車騎士, 早在sentra犯錯之前, 樓主為了超越黑色三菱休旅車已經先犯錯了,

如果你能夠心平氣和的等三菱休旅車右轉後, 你的速度絕對煞的住,

別人犯錯, 不代表你有權利可以進行裁罰

你會認為sentra 車主有錯~ 有很大原因 是你想推卸責任

現在應該是好好跟那兩台無辜的機車車主談談賠償問題

車禍~ 跟運氣的關係應該遠比跟你自己的駕駛道德小很多吧!!



liu066266 wrote:
你知道.一句不要跑....(恕刪)




錯......


另......像你說的....沒撞到人...他跑甚麼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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