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險的紅色馬3 車牌2489-NZ


ponjiayulady wrote:
當然有差雖然重機的確...(恕刪)

就算前方車輛不讓 可以逼車嗎? 你到底有看到馬三逼車嗎?
一副沒讓路逼車是應該的....真要發生意外算誰的?
GORDON0324 wrote:
喔,貼這個你想表達什麼?
前面有人說重機實際速度大概60~70KM...影片中那條路限速也是60.70KM而已?
重機行進速度差不多跟速限一樣的話,請問何來行駛速度較慢的理由?
還是照你的邏輯我在這條路開速限70KM以上,在我前面的車都要乖乖靠右讓大爺我過?


第98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

法規說行駛速度 "較"

"較"慢就是"比較"

所謂"比較"就是和他車"比較",這是一種相對的概念

管你速限多少,超速警察會另外去罰不要混為一談

總之你相對比其他車慢時就應該去外側車道行駛(法規講的喔)

很明顯這位樓主大哥就是比同車道的馬三慢

按了喇吧提醒又不讓,已經明顯違反法規的精神

ponjiayulady wrote:
當然有差
雖然重機的確比照汽車,內外車道均可行駛
可是速度比人家慢卻佔用內側車道其實是"不道德"的
依據現行法規,超車只能從左側超車,你這樣等於扼殺後方來車的合法超車機會

駕駛道德
第101條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再說樓主並非沒有空間讓車
明明左側就是空的可以讓
地上畫的也是虛白線可以變換車道
你要不然就加速離去,要不然就讓

在那要快不快擋別人有啥意義.(恕刪)




連駕駛道德都搬出來了喔?
都吵44頁了你還在占用內線車道...
是要講幾遍,平面道路哪來的"占用內車道"罰則?
而且後方馬三示意前車要超車的方式對嗎?
哪條法規講說示意前車超車要長鳴喇叭的? 喇叭按著直接殺到你屁股來沒保持安全距離這樣就很有道德?
照速限騎60~70KM請問哪裡有問題? 哪裡來的要快不快擋人?
你有開車的話車號報上來看看。
你照限速開在市區內我在你後方長鳴喇叭示意你我要超車,順便跟馬三一樣貼你車屁股。
我就看你感想會如何?

ponjiayulady wrote:
第98條
汽車在同向二車道以上之道路(不含車種專用車道、機車優先道及慢車道),除應依標誌或標線之指示行駛外,並應遵守下列規定:
二、小型汽車內外側車道均可行駛,行駛速度"較"慢時應在外側車道行駛,但不得任意變換車道。
法規說行駛速度 "較"慢
"較"慢就是"比較"慢
所謂"比較"就是和他車"比較",這是一種相對的概念
管你速限多少,超速警察會另外去罰不要混為一談
總之你相對比其他車慢時就應該去外側車道行駛(法規講的喔)
很明顯這位樓主大哥就是比同車道的馬三慢
按了喇吧提醒又不讓,已經明顯違反法規的精神
.(恕刪)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101 條
汽車超車及讓車時,應依下列規定:
三、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扯法規來講誰不會? 所以馬三長鳴喇叭迫使前車允讓這種行為就是正確喔?
還是你駕訓班教你超車要用這種方法啊?

ponjiayulady wrote:
依最高速限行駛?? 你怎麼知道你是最高速限?? 你說得算??
你不知道有很多車都是快樂表啊??
怪不得台灣國道內側有那麼多龜車也不難理解了
現在又多了一個最新品種 "紅龜糕"
按"紅龜糕"喇叭還會說你眼紅嫉妒喔
T牌龜車好多了,好歹不會動不動就說別人眼紅..(恕刪)




好酸喔...
你還沒講馬三"長鳴喇叭迫使前車允讓"這種行為對不對耶。
你有本事路上遇到每台t牌車你就這樣逼他車...
看你會不會運氣好被攔下來打。

ponjiayulady wrote:
依最高速限行駛?? ...(恕刪)


那裏你又知道她有低於最高行駛速度?

你不是當事人就別說的那麼肯定

20分的影片很簡單

紅馬在9分15秒開始 2下喇吧就直接雙黃超車+逼車 超完後急煞

我很好奇有啥深仇大恨可以玩成這樣

況且你要了解 大型二輪守法是不想要被人來出來講

反而卻變成被人可以合理逼車理由

真會不會太可笑了

如果這樣就是你們所謂的平等路權

天啊有好多人的觀念好恐怖
拜託各位大哥不要再出來路上害人了好嗎?
拜託回答我的問題!

如果要超車 可不可以惡意逼車就好了??



光惡意逼車就可以把你剛剛貼的那些法條完全打啪了

慢車不是原罪

你只是單純想把事主給打入慢車不應當慢速行駛車道之中的觀念


懂嗎?

很可憐 連法條的定義都看不懂得

只會針對法條上的瑕疵來做針對

果然是標準_ _

GORDON0324 wrote:
好酸喔...
你還沒講馬三"長鳴喇叭迫使前車允讓"這種行為對不對耶。
你有本事路上遇到每台t牌車你就這樣逼他車...
看你會不會運氣好被攔下來打。


在01重車版的說法就被打臉了

你沒看到比較專業的文章他引述的法條根本不能跟實際的狀況作為應用

字會變色沒有比較專業

說法薄弱 根本就是標準厭惡重型機車的人

ponjiayulady wrote:
當然有差

雖然重機的確比照汽車,內外車道均可行駛

可是速度比人家慢卻佔用內側車道其實是"不道德"的

依據現行法規,超車只能從左側超車,你這樣等於扼殺後方來車的合法超車機會

駕駛道德

第101條
五、前行車減速靠邊或以手勢或亮右方向燈表示允讓後,後行車始得超越。超越時應顯示左方向燈並於前車左側保持半公尺以上之間隔超過,行至安全距離後,再顯示右方向燈駛入原行路線。

再說樓主並非沒有空間讓車

明明左側就是空的可以讓

地上畫的也是虛白線可以變換車道



你要不然就加速離去,要不然就讓

在那要快不快擋別人有啥意義


你是不是開車都習慣這樣開阿

只要前方車輛要快不快 要慢不慢

你就直接逼車了?

還是說閣下的汽車駕照是用XX換的?

只要你比我慢就可以逼車

然後以惡意的方式從您旁邊過去?

拜託 這種觀念的駕駛心態不要出來害人了

我的M1要改往後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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