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速110能不能行駛內側車道?懶的再解釋。

鳳翎 wrote:
H大師一直違法解釋還...(恕刪)


妳的說法要有依據,請舉出。
有毀謗他人之嫌........
劉奕兒612 wrote:
你怎一直在這邊秀下限呢?自己做不到叫別人做?
我有說法規不是那樣寫嗎?我有說法規不是白紙黑字嗎?

你不知道你所謂的法律是交通部訂的嗎?
而47-2這條法律已經說了 47不適用高速公路

鍵盤車手算哪根蔥呢?
比交通部大?比法律大?

連鍵盤車手自己都無法遵守47
只剩一張嘴叫別人遵守(果然超車最大派的都一個樣H神.8哥...)
這叫打臉?笑死人0分幫不了你


你就在網路上繼續自爽好了,這國家沒人大的過法律,我看當你被抓到的時候,有種你跟警察嗆,嗆完之後去法院報到跟法官嗆,全程記得拍下影片,我看看你會不會進去土城看守所......
weiwei0118 wrote:
你就在網路上繼續自爽好了,這國家沒人大的過法律,我看當你被抓到的時候,有種你跟警察嗆,嗆完之後去法院報到跟法官嗆,全程記得下影片,我看看你會不會進去土城看守所......

不就是你跟幾個讓路派(H大師8哥)的在網路上自爽而已嗎?
要抓也是先抓你們這種說了又不遵守的鍵盤車手
況且交通部跟內政部國道公路警察局都說不適用高速公路耶
警察要抓我啥?
要抓也是抓你們這種在網路散佈謠言的鍵盤車手
Hi派 wrote:
妳的說法要有依據,請...(恕刪)


光是H大師堅持超車道只能超車用
這點就足以證明

可受公評之事要告就來喔
鳳翎 wrote:
光是H大師堅持超車道只能超車用
這點就足以證明
可受公評之事要告就來喔

無憑無據說主管機關未依法行政沒關係
這就叫兩套標準
不要跟我說沒照H大師的意就叫未依法行政喔
這會笑死全天下的人啦...

H大師想表達他的意思是他的事
但不能曲解法條 增減加進自己的意思和看法 改動法條的文字
如果這樣沒關係?
這就叫兩套標準

只有行政立法司法機關才有法律解釋權
說H大師違法解釋剛好而已
超車派兩套標準又那麼愛擋子彈的還沒看過
違法解釋? 那叫言論自由。

是自己的意思,就說是自己的見解。

上了法院都是個案,法院會怎麼判看法官們怎麼決定,人治色彩還是很重的,恐龍法官的稱號其來有自,民眾對法官的看法又是另外一回事。

世界經濟論壇:台灣「司法獨立」排名全世界第48名,竟然還輸中共 2 名!(台灣與中共同樣獲得4.5分)

台灣的水平極待加強。
鳳翎 wrote:
意思已經寫那麼清楚了
要不要問問你國文老師(恕刪)


你國文老師都只有教你怎麼複製和貼上嗎
word vision wrote:
你國文老師都只有教你...(恕刪)


那是電腦老師教的
鳳翎 wrote:
那是電腦老師教的...(恕刪)


看來你電腦課成績應該很好
Object 252U Defender wrote:
https://m....(恕刪)

就是有你這種想法,高速公路才會慢,上次中線外線車子並排,內車道又有一台fit開我表速110左右的時速,害我不能超車,超級不爽,閃了大燈跟按了好幾聲喇叭總算滾去中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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