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i110768 wrote:中肯呀,上面也有解釋文出來了..
看完影片小弟身同感受...(恕刪)
超速自有警察來判斷,
但是後者表明欲超車,
就請讓出內側車道..
到現在還能盧的人,
只能說是真強者!!!!


DSNT wrote:
看來我直譯給你聽可能你比較聽得懂:
「中線不見得就是大型車超車道」
「中線不見得就是大型車超車道」
「中線不見得就是大型車超車道」
哪裡來的「中線底確是大型車超車道阿!」,不懂的又是誰?
連法規都讀不懂的話,還是建議先去讀一下法規再來舉例會比較好。
看你誇口成這樣,你一年是跑高速跑幾公里?又敢問你是被大型車在中線閃過幾次車燈?
我也是很好奇其他各位常跑高速的版友是有被大型車在中線閃過幾次車燈要你讓道?
希望你也來個「捫心自問」看看你舉得例子是不是常態嘿!
不過在那之前,還是先去把法規搞清楚比較實在,要不然有時候是自己顧人怨就怪不得別人了。

share165 wrote:
三、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