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game carter wrote:
汽車可以有"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合法使用機慢車優線道
有沒有歧視高下立判...(恕刪)
這也被你說成歧視,那汽車停車道上嗎?汽車直接在快車道轉彎不用顧慮機車的安危?
有些路段在停等紅燈時,機車在最前排有專用停等區,汽車不就被歧視了?
機車待轉區可以在路口第一排,汽車只能在機車後方,難道汽車就被歧視了?
唉~~~~~為反對不怕沒理由。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日本法規對這些行為有大量其他法規支持,例如禁止插入停等紅燈或緩速移動中的車流前方,
有這些法律支持比照小客車跟上國道的行為,但是台灣沒有。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反諷你找不到正當道理時說出的別人不是公民跟違憲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不是說左轉靠左,右轉靠右?
為什麼爭取直接左轉時知道這樣是正確的,卻還是想要保留靠右左轉的待轉區?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現今的法規有很多缺陷,特別是路權方面,不修繕法規直接開放造成的問題會更多,是你完全忽略或拒絕修繕這些漏洞。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或者我可以給你另一個答案,連警察都放棄抓了,你覺得直接開放真的不會有問題?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並且違規以[行進時未保持安全距離]居多。
evolutionTriangle wrote:這個問題出於主要兩方面,一是重機本身煞車的距離與汽車不同,容易誤判安全距離,二是在平面道路沒有規範安全距離,重機騎士較難在短期抓出安全距離範圍。
wetty wrote:
和左轉行為有關的法規
如,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不依規定超車(鑽車)、不由最左側車道左轉彎...現行法規都有規定
還有哪些漏洞? 請具體提出來...(恕刪)
漏洞是警察嗎?
為什麼我質疑你有沒有駕照?
因為你提的東西, 台灣用的交通規則也都有規定, 但你不知道
基於事實:你不清楚台灣的法規
做出推測:可能沒有駕照, 或以不正當方式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