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4二更)從機車待轉看台灣的民主觀念

kgame carter wrote:
汽車可以有"起步、準備停車、臨時停車或轉向"合法使用機慢車優線道

有沒有歧視高下立判...(恕刪)


這也被你說成歧視,那汽車停車道上嗎?汽車直接在快車道轉彎不用顧慮機車的安危?
有些路段在停等紅燈時,機車在最前排有專用停等區,汽車不就被歧視了?
機車待轉區可以在路口第一排,汽車只能在機車後方,難道汽車就被歧視了?

唉~~~~~為反對不怕沒理由。
為什麼我質疑你有沒有駕照?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日本法規對這些行為有大量其他法規支持,例如禁止插入停等紅燈或緩速移動中的車流前方,
有這些法律支持比照小客車跟上國道的行為,但是台灣沒有

因為你提的東西, 台灣用的交通規則也都有規定, 但你不知道

基於事實:你不清楚台灣的法規
做出推測:可能沒有駕照, 或以不正當方式取得


你不知道的條文, 再貼一次:
『行至有號誌之交岔路口,遇紅燈應依車道連貫暫停,不得逕行插入車道間,致交通擁塞,妨礙其他車輛通行。』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車行駛高速公路,有下列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數一點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chihung1105 wrote:
有些路段在停等紅燈時,機車在最前排有專用停等區,汽車不就被歧視了?

因為機車排在前面, 起步比較快,
節省的還是汽車排隊的時間, 目的還是汽車的方便

所以, 我喜歡排隊
紅燈起步, 跟著前方汽車, 保持車距, 依序行車, 後面的汽車就要等更久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反諷你找不到正當道理時說出的別人不是公民跟違憲

公民, 就是要爭取自己的權益、自由
民主國家的憲法,是用來保障人民的自由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不是說左轉靠左,右轉靠右?
為什麼爭取直接左轉時知道這樣是正確的,卻還是想要保留靠右左轉的待轉區

因為尊重別人的自由
有些人不想使用內車道,只想在外側慢慢騎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現今的法規有很多缺陷,特別是路權方面,不修繕法規直接開放造成的問題會更多,是你完全忽略或拒絕修繕這些漏洞。

和左轉行為有關的法規
如,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不依規定超車(鑽車)、不由最左側車道左轉彎...現行法規都有規定

還有哪些漏洞? 請具體提出來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或者我可以給你另一個答案,連警察都放棄抓了,你覺得直接開放真的不會有問題?

漏洞是警察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257105
南市交通大隊「貼心拖吊」政策 這些地方不拖吊
wetty wrote:
因為機車排在前面, 起步比較快,
節省的還是汽車排隊的時間, 目的還是汽車的方便,...(恕刪)


真的嗎?

理論上,機車起步快,但不是「每一台」機車起步都會快。
evolutionTriangle wrote:
並且違規以[行進時未保持安全距離]居多。

目前有資格正式上國道的車輛,想必在保持安全車距,都相當守法囉?
evolutionTriangle wrote:這個問題出於主要兩方面,一是重機本身煞車的距離與汽車不同,容易誤判安全距離,二是在平面道路沒有規範安全距離,重機騎士較難在短期抓出安全距離範圍。

一般而言,重機的煞車距離比小客車短

https://youtu.be/loaJVp4ARZA

國內超越車訊曾對國產小客車做過煞車測試,100-0煞停可在50m內完成
用路人有守法保持車距的前提下,你還期待發生怎樣的事故?

平面道路的車距,沒有明訂數字,但有規定:
『汽車在同一車道行駛時,除擬超越前車外,後車與前車之間應保持隨時可以煞停之距離』

所以後車撞前車,肇事責任也是很清楚的
實際上,沒有車殼的騎士比較怕被汽車撞

chihung1105 wrote:
真的嗎?
理論上,機車起步快,但不是「每一台」機車起步都會快。

所以,你的癥結是:不喜歡排在機車後面嗎?
wetty wrote:
和左轉行為有關的法規
如,變換車道不讓直行車、不依規定超車(鑽車)、不由最左側車道左轉彎...現行法規都有規定
還有哪些漏洞? 請具體提出來...(恕刪)


車道分割。
現行法規無法阻止車輛強迫並行,雖有規則但沒有完全明確定義並行的規則。
舉例右轉會遇到的問題,
假設你在右轉車道行駛要右轉,右邊有個縫隙,你就沒有明確的法規可以阻止機車分割車道或是確保自己的路權,表面上看起來應該可以稱作對方右方超車,但是對方一句車道分割,你就不是百分之百路權了。
用另一個例子,現行法規有規定轉彎車禮讓直行車,但是卻沒有規定轉彎車在轉彎後何時屬於直行車,只有一句模稜兩可的[完成轉彎程序]。



漏洞是警察嗎?

漏洞是警察是你說的,我只說法規沒有實際執行。
要說漏洞,待轉大富翁卻無法可罰就是一些人鑽法律漏洞的結果。



為什麼我質疑你有沒有駕照?
因為你提的東西, 台灣用的交通規則也都有規定, 但你不知道
基於事實:你不清楚台灣的法規
做出推測:可能沒有駕照, 或以不正當方式取得

所以我質疑你沒騎過機車也是很正常的事,你不了解機車現在在道路行駛的實際情況,
基於你不了解實際路況的事實,推測你可能沒有騎乘機車在道路行駛。
SigmundWu wrote:

~有酒酐倘賣冇?歹...(恕刪)

哈這好笑⋯⋯
印度甘地跟大富翁相比欸
wetty wrote:
所以,你的癥結是:不...(恕刪)


你也真厲害,可以轉到這個話題,忘了初衷嗎?
汽機車分流是必須維持的!而機車待轉是配套措施。

別再自以為受迫害的認為機車就是被歧視,大部分的人是汽機車兩用,哪來一刀切的機車就是怎麼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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