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ng2520 wrote:
拿數據就是為了說明我為什麼會這麼認為並為我的論述做佐證
而不是我無憑無據信口開河
所以深夜車禍事故統計數,深夜時段違規檢舉統計數,深夜違規舉發總件數,你提出以上這些數據再來討論就好了
不管其他時段怎麼車禍怎麼撞怎麼死傷怎麼檢舉怎麼開罰,這棟樓討論的是深夜時段違停微罪勸導不罰,不用拿其他的日常時段來講,也不用拿其他無關的數據放大事實,與深夜時段無關的交通案件就沒有參考的必要
cs057 wrote:
問大師你改口的速度還挺快的阿
以前aa大師說
cs057 wrote:
你也是一路呼應附和
cs057 wrote:
現在為了爭辯
又改口輕微違規是只限深夜時段
這樣你轉的有點硬喔
chang2520 wrote:
沒有人不在乎法規? 那為什麼要違規?
不在乎錢? 那直接繳錢就好了阿,幹麻講這麼多?
還不就是違規的人不想繳錢又講不出什麼道理才在那遷拖一堆五四三
chang2520 wrote:
那一張罰單不是警務人員依理依規定依法處理的?
chang2520 wrote:
警務人員又不會去斟酌檢舉人的情緒或是什麼主觀判斷,開不開單只看事證好不好
chang2520 wrote:
12條免罰的條件是警務人員判斷以及勸導,缺一不可
並不是無條件免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