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版上留言看台灣特有風景____重機情侶雙雙遭水泥預拌車駕駛違規撞死

andy0617 wrote:

光這一句,就讓人覺...(恕刪)


意思是這樣說就可以了嗎?

這大車違規左轉真不應該,最大的錯就是大車,
重機路口應該要慢一點,這樣或許這憾事可避免。

這樣可以嗎?
看海成花 wrote:
意思是這樣說就可以了(恕刪)

基於禮貌回覆這一次,
這種沒營養的抬槓,恕拙者尚有雜冗纏身,不克回應.
當然,閣下要噴超速機車,這是您的自由,請繼續表演.
國小而不處卑,力少而不畏強,無禮而侮大鄰,貪愎而拙交者,可亡也。 《韓非子。亡征第十五》
jason 567 wrote:
所以,有人討論說70會撞
那50 40就不會撞嗎?
當然不會,因為慢的話到事故地點時距離還非常遠


是的,有沒有超速差很多
我曾在快速道路上的彎道速度稍快,結果一出彎就看到前面匝道迴堵塞車
還好緊急煞車有停下來,只差一點點就撞到了
如果沒超速,就有充裕的時間反應
在直行綠燈經過路口時,尤其是前方一大段都沒車的時候,都會先減速做煞車準備
以免有車以為直行沒車想先行左轉的
老實說,遇到汽車貨車搶快或違規左轉的我還沒那麼怕
萬一我在超速的情況下撞到搶快或違規左轉的機車
肇事主因真的不會在我這邊嗎?
andy0617 wrote:

基於禮貌回覆這一次...(恕刪)


這是....噴?
您說是就是吧!

我大車跟重機都有「噴」到阿!
怎麼被您說的我只有在噴重機呢?

我的所有意思就是如此,只是為何會被某些人扭曲到說大車沒錯呢?
daniel8904009 wrote:
你前幾樓的留言用意我...(恕刪)


首先,很開心你上過安駕
我對你沒上安駕的言論跟你道歉

再來
你的論述如果兩邊都有違規
但違規是次因的,是不用被拿來檢討的對嗎?

我想明眼人都看的出主,次因是誰。
但你一直反對其他人討論次因?
主因很明顯是還要檢討什麼呢?

違規較小的一方被檢討卻變成大家在檢討受害的亡者?這觀念怎麼會扭曲成這樣?
jason 567 wrote:
記得蘆洲特斯拉,直行(恕刪)


看海成花 wrote:
別幻想了,
光這行字...(恕刪)


BMW直行超速,是因為遇到合法左轉的車輛,他的超速行為影響到轉彎車的判讀。

蘆洲特斯拉也是類似的情況

但今天是預拌車闖燈違規左轉,阻擋在直行車的面前,事故的條件是有不同的。

我會這麼認為,當然是依比例來做評斷

有興趣可以去看看跟我同一天上傳的另一篇文

還有臉書上Ptt各大平台文章裡留言狀況

非常高的比例在討論騎士超不超速,對於違規卻輕描淡寫

當然你可以說大家都知道違規的既有事實,但大家也都知道防禦性駕駛的重要性,不是嗎 ?

不遵守道路規則跟沒有防禦性駕駛,哪個嚴重,很容易判別的。

但討論的重心卻永遠不是嚴重的那個項目。

加上每天都有車禍發生,但只要是重機就會連帶整個族群都被抓出來鞭

這才是我無法理解的。

還有,當遇到違規的人,你騎60都會被撞。

但你面臨事故後回想,早知道騎40就不會被撞了。

你會這麼嘗試說服自己,還是對著違規的人大力譴責 ?

yuffany wrote:
然後...員警車禍影片呢?


我當然是依現有的資料作為論述的依據,我有說我看過影片來跟你討論嗎。

新聞稿內容講很清楚了,就是左轉未禮讓直行。

你看到影片就可以判讀他有沒有防禦性駕駛嗎 ?

你看到這對情侶的影片就知道他們沒有防禦性駕駛嗎 ?

那速度在多少以下才有機會躲得掉這場意外 ?

拜託,沒有人能保證好嗎。

路口減速固然重要
但很明顯此事故主因就是因為違規
傷亡程度取決於車種、車速、是否遭車輪輾傷、撞擊角度......族繁不及備載

未確切的點不只出現在我舉的警察車禍案例吧,遭違規或不禮讓撞傷的人,在事故報告出爐以前,你能這麼鐵口直斷的說:因為駕駛人沒有路口減速,所以才會有此事故的發生。

那你能保證,駕駛人如果有減速,就一定能躲得掉這台違規左轉的預拌車嗎。

事後諸葛我也會,大家都開30就不會發生車禍了。
大家早點出門就沒事了。

但真的是這樣嗎?

我只知道不違規就不會發生此事故,這才是100%肯定的。
daniel8904009 wrote:
但今天是預拌車闖燈違規左轉,阻擋在直行車的面前,事故的條件是有不同的。

你是想說: 對方闖燈違規左轉才會死,
所以,預拌車可以左轉的路口,遇到相同狀況騎士就不會死?
騎士看不到對向車的號誌吧。如何知道對向車能不能左轉,有沒違規?

騎士事前知道前方路口不能左轉嗎?
就算常走的路,也有可能記錯,或是號誌改了。
能事先預估前方不會有左轉車? 所以不用減速就衝過去?
daniel8904009 wrote:
還有,當遇到違規的人,你騎60都會被撞。

但你面臨事故後回想,早知道騎40就不會被撞了。

你會這麼嘗試說服自己,還是對著違規的人大力譴責 ?


沒錯,你說對了

這就是我的重點 -- 說服自己,當然也要大力譴責違規者呀

我前不久騎車也發生個車禍,汽車在外側直接左轉,我在內側車道直接被掃倒
汽車全責無誤,我受傷被載去醫院。對方也承認錯誤,且態度良好
人傷、修車、請假、事後調解、回診、準備文件請領保險、叭啦叭啦鎖碎的事都我自己要弄
肚爛汽車的熊熊想轉就轉之餘,
我自己也思考了一下,我的確可以放慢點,如果放慢,就免除了以上所有事情
自己沒錯,為啥我還要這樣想??

違規應該大力譴責,不要違規大家都知道,
而這案例告訴我們,命是自己的,如放慢點時速,可以提高閃過的機率
而不是一頭撞上去。
happywork01 wrote:
你是想說: 對方左轉...(恕刪)


可左轉的路口沒禮讓直行車也是違規!
我有檢舉成功的案例!
gungunM wrote:
可左轉的路口沒禮讓直行車也是違規!
我有檢舉成功的案例!

是的,你說的有理。
所以不只探討違規左轉,還要探討有沒有禮讓直行車。
就算對向可以左轉的路口還是要小心有沒搶道的問題。所以每逢路口都要減速到可以應付突變的準備。

我現在說的是,可以左轉和對向同時進行的路口。
就算合法左轉,請問gungunM大 ,你都等到對向變紅燈才左轉嗎? 還是看到安全距離內沒車就左轉。
如果等到變燈再左轉,請問後面排隊等著的好幾輛車怎麼辦?
如果有天你也是後面幾輛,怎麼想?

所以,多數人都看到安全距離內沒車就左轉。
當然轉彎時要很留心,但是防得了守規矩的,可難防嚴重超速的。
萬一出事,雖然轉彎是合法的,無論對向超速否,都可能涉及沒有禮讓。

一切要看專業的事故鑑定。轉灣的時間點和撞到的位置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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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超速也是一種 "搶道" 和 "沒有禮讓" 的概念。
超速會造成時間的提早。也就是 "搶快了"。

相逢時,大家都能禮讓,自然都能平安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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