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88重機遭路殺!貨車路肩超車撞龍頭左邊又有聯結車......

百慕里 wrote:
嗯!!無法就事論事根(恕刪)

你是認真的嗎?
你連我的問題有意無意都答不出來,
還要別人回答你貨車駕駛是有意還無意啊?
你也太大頭症啦。
百慕里 wrote:
如果單純只有你描述的(恕刪)


我和你講
就算兩輛超跑在山路上尬車
也不代表一方把另一方惡意撞下山是合理的

玩與不玩?然後?!不管怎樣都不代表能撞對方~~~

這就是路權

更別說今天如果是後方車子太讓人賭爛..自己不想讓...
法規除了急難救助車輛...有哪邊規定外側車道必須無條件讓後方快速車輛?

有時我開車在國道,後面砂石車貼屁股閃燈我也不讓,我已經不算龜速車了...開著ACC安安心心的和前方保持安全距離..還在那邊想超速超車...一點都不懂路權
回家送幾張罰單!!!!!

路權最重要
tansywen wrote:
你是認真的嗎?你連我(恕刪)


哈,你也太好笑了吧!!

是你個先亂入引我在問Howdy Mate大的文,

回了也不敢正面回應,那何苦亂入呢??

我看是你頭比較大吧!!
CcCManCcC wrote:
我和你講
就算兩輛超跑在山路上尬車
也不代表一方把另一方惡意撞下山是合理的


惡意本就不合理,不夠小心本也就不對,

這點我可從沒有要替小貨車司機護航。
百慕里 wrote:
惡意本就不合理,不夠(恕刪)


1.無路權者惡意不合理
2.無路權者不小心不合理


應該保障有路權者可以順暢安心的使用,而非被人佔據路權,這才合理

很多人喜歡檢討被害者,阿沒有防禦駕駛阿,有的沒的.....
連過斑馬線都要防禦過斑馬線..避免闖紅燈的!!!
台灣的路權..就自被自己人搞糟的...

不管沒注意的掛不掛

輿論壓力要朝向錯的那方..這樣以後大家就會比較怕輿論壓力..就會乖
日本也是因為高壓的輿論壓力社會..導致很多地方會很矜持XDDD
那種企業員工惡搞個小影片..就能搞垮整間店的國度
百慕里 wrote:
哈,你也太好笑了吧!(恕刪)

如果我沒記錯的話,01是公共論壇而不是你的FB吧?
所以我是有意還是無意亂入引你的言呢?
決定要回答我的是你,怪我囉?
MT-10 wrote:
所以呢?
在速限內與旁車並行,沒有合理也沒有不合理

在並行之前, 你確定雙方都在速限內?
MT-10 wrote:
合理來說
會被追撞的應該是內線車,因為內線是超車道

合理來說, 內線車要被追撞, 它的後面要先有車
MT-10 wrote:
合理來說
有保持安全距離與速限內就不應該追撞前車

承前, 在重機減速前, 你確定在速限內?
MT-10 wrote:
合理來說
也不是沒見過在國道競速的車子,超不過就從路肩超,很合理

所以小貨車走路肩只是要超車, 並不是要撞重機?
合理否?
MT-10 wrote:
合理來說
是的,傻子才會去撞聯結車,撞兩輪的確很合理

合理來說, 騎兩輪只有傻子才會與聯結車並行
MT-10 wrote:
你不檢討不保持距離、路肩超車與甩尾撞人的貨車
一直檢討重機“疑似”減速、與聯結車並行、“疑似”故意擋路
重機以上三點都沒有違反任何一條交通規則
倒是貨車三點完完全全的違反交通規則
說你護航也是很合理的

前面早有人說了
小貨車違規很明顯, 沒有討論的空間, 請問要討論什麼?
事出必有因, 前面也早說過, 重機沒在連結車旁突然減速, 就有機會避掉此事故
你不檢討為何重機在連結車旁突然減速, 只重覆小貨車早已確認無討論必要的違規
在你這樣"護航"重機的眼裡, 當然質疑重機的都是錯的
你樓下426樓又有人認為兩造都在玩了, 你覺得呢?

忘東忘西 wrote:
有蛋洗嘛?
我還以為只有一堆人揪團去烤海鮮而已

沒有嗎?
所以你認為蛋洗別人是對的嗎?
CcCManCcC wrote:
其實很多人喜歡追著減速怎樣怎樣的
講真的不管對方怎樣,都不能去撞對方...這才是實在話

從頭到尾
都沒有人說小貨車可以去撞前車
但是所謂"車禍"就是兩車或一方是車相撞才叫"車禍"
為何要質疑重機減速就是因為
若重機沒減速是有可能可以避開受傷甚至死亡的危險
前面也討論過
重機在那當下減速不合情也不合理
合法又如何? 用生命悍衛路權?
你在高速公路上以最高速限行駛
後方一台砂石車未保持安全距離緊逼著你要你讓開
你會
1.切換車道靠邊讓它先過
2.繼續擋著讓它咬你屁股
大車相對重, 煞車距離長, 你敢在這樣情況下任意減速嗎?
就不怕後面的大車騎上來嗎?
若有人辦得到, 請示範
自身安全第一, 這才是實在話
CcCManCcC wrote:
我只覺得這樣很可笑
因為賭爛某一個族群,就忽略了路權問題

你不是生活在烏托邦的世界
你生活的社會上還是會有壞人, 違法違規者
小孩需要父母接送才不會被拐走
女生穿著不要暴露才不會被強暴
錢財不要露白才不會被覬覦
住家門窗要鎖好才不會遭小偷
不要期望別人在路上絕不會違規
經過巷口要小心三寶衝出來
連駕訓班都告訴學生除了看號誌還要左右多看一眼
您是
愛車誠可貴, 生命價更高
若為路權故, 兩者皆可拋
是嗎?
路人39 wrote:
從頭到尾都沒有人說小(恕刪)


沒甚麼好討論..撞人就是不對

前方檔路就撞開,等自己戰爭時開坦克再說

對方沒有對自己有生命危險之虞,這樣撞下去就不用討問前因後果了

個人認為除非對方有攻擊意圖,才有必要讓對方失去行為能力...

這個完全看不出來,就只是一個火大的駕駛尾追對方而已....
阿有爭議火大不會回家檢舉?!被叭一下就火大,取消台灣國籍送去大陸,去大陸聽半年就習慣喇叭聲..不叭還覺得奇怪!!

路人39 wrote:
不是生活在烏托邦的世界
你生活的社會上還是會有壞人, 違法違規者

沒人說這世界是烏托邦...
但是輿論壓力方向要正確
民眾有那麼強力的工具不用,到時換自己親人碰到這種路怒症的,被以追殺的方式追撞...也自己放縱的


"住家門窗要鎖好才不會遭小偷",但是我們不會檢討遭小偷的呦,應該是去檢討小偷

這就像去檢討女生裙子幹嘛穿那麼短,引人犯罪!!這合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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