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老翁刮車~要賠30萬自殺!社會的公理不應該沉默遭到扭曲~報導並非全對,我是車主願意說明事實經過!

說來說去影片和相片還是不拿出來,
我開始合理懷疑版主所寫的一切都是自己掰的故事,
貶低對方的人格來獲得網友的認同與同情,
並藉由網友的謾罵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只為求的自身心安..

如只是如此,因果循環,該還的還是要還..
但你又增加一堆不知情網友的業障,
才真是無恥至極..

說這麼多,影片到底是有沒有要借看一下..
brandoshy wrote:
說來說去影片和相片還是不拿出來,
我開始合理懷疑版主所寫的一切都是自己掰的故事,
貶低對方的人格來獲得網友的認同與同情,
並藉由網友的謾罵來合理化自己的行為,
只為求的自身心安..

如只是如此,因果循環,該還的還是要還..
但你又增加一堆不知情網友的業障,
才真是無恥至極..

說這麼多,影片到底是有沒有要借看一下..


何必看影片
一個被警方以現行犯移送地署的老翁
連庭都還沒開
判都還沒判就自殺

倘若你今天被人告了
你不會提出異議
不會告回去?告對方誣告?
就算老翁不懂,家屬難道也不懂嗎?
還讓他自殺第二次?
如果真是被冤枉
家屬怎麼不出來講話??
做筆錄時家屬不是也被叫到警察局看影片?

我今天要是沒證據告你家人
導致你家人鬧自殺
你會不會告我?

說來說去
你在這一直要影片
不過也是想看一點精彩的..
我覺得你上影音網站不是比較快?

brandoshy wrote:
如只是如此,因果循環,該還的還是要還..
但你又增加一堆不知情網友的業障,
才真是無恥至極..


罵人無恥至極>算不算造口業?

Dwing wrote:
罵人無恥至極>算不算造口業?


看完整篇,這個罵比較大...
為何不用看影片,
不然怎知道到底有沒有刮車事件.

到底是不是樓主車子本身已有刮痕想找個路過的人栽贓,
在路上好心扶起出車禍的傷者都可以被當成肇事者了,
更何況經過車子都可以用V8拍起來當成現行犯處理..

更大的疑點是該地區車子被刮了8年都沒人要抓,
現在拿V8拍個路過的人就把8年的份都算在他頭上..

樓主發了文章就躲起來不回應,
要個影片有這麼難嗎?
鐵達尼 wrote:
刑法上誣告罪之成立,須告訴人所申告內容,完全出於憑空捏造成或虛構要件為要件,若所告尚非全然無因,祇因缺乏積極證明,致被誣告人不受追訴處罰,或告訴人誤有此事實或以為有此嫌疑,尚難遽以誣告論罪。
有發言紀錄就不是憑空捏造或虛構要件,因此誣告罪不會成立;反倒是告訴人提出事證合法提告,卻招你無故控訴誣告罪;這樣你才是真正的誣告者!

老翁家人若認為老翁全然無毀損他人財物的行為,樓主早就被告翻了,還輪得到你在這裡成天嚷嚷要告人妨害名譽,不相信誣告會成立,你就趕快去幫老翁家人提告吧

更因世界末日,地球快毀滅了

大家更應該要好好修正自己

回歸內心純樸善良的那一面

如果工作賺錢只是貪圖享受,享樂

而不懂得付出,服務人群,為這地球,社會,環境為盡點力量


把小愛化為大愛

到頭來

人生終究是 一場空,一場夢

真的擁有在手裡的物質就算擁有了嗎?

也許一場天災,地震,海嘯,颱風

就讓擁有的變失去了

過去的幾場災難發生的例子印證還不夠嗎?


試問大家還有什麼好爭的呢?

你管他的!!

做錯事就是做錯事!!

構成要件已該當..接下來就是算罪責問題!!

現在社會已經變成民意辦案..不是法律辦案!!

連總統都說法律要貼近民意..

哈佛博士可能是買來的...

法律要貼近科學!!!是要以事實為基礎..

不是以選票為考量!!

唉!!法律人的悲哀!!
好男人!!也是好爸爸!!更是一個好老公!!

最愛威尼斯 wrote:
試問大家還有什麼好爭的呢?


那你在這裡作(爭)甚麼?
Dwing wrote:
那你在這裡作(爭)甚...(恕刪)


你確定我有在爭嗎?

請問爭輸爭贏又有何意義呢?

我只是希望大家能從從刮車事件學到寬恕與放下

我之前的分析與判斷已經說太多了


如果還是堅持您的想法


我想大家真的不用一直為此刮車事件
在論誰對誰錯一直耗下去了

沒有意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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