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署.終止禁行機車的規定!

瑞士奈米碎紙機 wrote:
題外話,今天早上上班...(恕刪)

makenaide wrote:
找到之前的新聞,標題...(恕刪)

台灣的交通政策就是:
畫一條狹窄扭曲凹凸不平的機車專用到給機車走。
所有不同速度的機車都擠在一起。
管你危不危險,只要汽車走的順就好。
還用保護機車騎士的理由來包裝這個歧視般的政策。
等到狹小的機車到發生事故,
再用各種媒體管道抹黑機車是落後危險高污染的交通工具。
鼓勵大家開車上路塞爆馬路再來抱怨車太多以顯示我的是先進國家。
當有民眾想通要來爭取機車路權,相關當局就用些迂腐官僚至極的說法來搪塞。
管理單位毫無專業良知的行徑世界僅見.............。

即便10幾20年前,日本暴走族猖獗。
日本管理當局還是用正面的態度看待機車。
因為他們知道,機車不是像馬自己會跑。
而是上面有人在操作,只要把車上的駕駛管好教好,讓不受教的駕駛無法上路。
並積極隊學生做交通安全教育。才有今天的良好的道路秩序。

但我們的管理單位始終沒有認清這點,只會說國情不同,人民水準不高。
也不願意改善制度,讓制度有效發揮過濾篩選功能。
日本政府還是比台灣政府聰明認真,日本政府把機車騎士也當一等國民


台灣機車騎士可以繼續昏睡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米咖 wrote:
日本政府還是比台灣政...(恕刪)

10/1要台日就要全面性相互承認駕照了,
真擔心台灣駕駛到日本開車在快車道上會被出現在前面的機車嚇到。
或是認為機車不應該出現在快車道擋路。
看到前面有機車就猛叭刷卡剪線............造成事故或糾紛。

也不知道日本政府哪來的勇氣承認台灣駕照。
難道他沒有沒到台灣看過台灣尖峰時段平面道路的實況嗎?
沒有考察到跟賣駕照一樣的考照方式嘛?
難道他們不知道台灣很多只知道方向盤油門煞車還有電視的駕駛嗎?
方向燈?幹麻的?不知道.....因為沒打方向燈只扣六分所以教練不會再三提醒。
緊急應變?怎麼變?不知道............因為教練只敎怎麼轉方向盤。
確認動作?確認什麼?...............不是油門踩下去轉下去就好了嗎?教練沒有敎啊。
變換車道不是方向盤打了就可以了嗎?
後照鏡?有這種東西嘛?

orea2007 wrote:

10/1要台日就要...(恕刪)


我也想知道日本政府哪來的勇氣這樣搞
他們以為台灣人都跟日本人一樣守法嗎...
大大說的那個汽車駕駛看到機車在快車道上行駛在自己前面
然後不爽機車擋道就按喇叭逼車再超車搞不好真的會發生
其實不是「國情不同」
而是「官情不同」
shinbox wrote:
既然怕死龜縮,應該是龜在路邊才對


如果機車騎在右邊車道中間

不管他騎再慢~也是不能說什麼吧


台灣的城市環境很難設計成安全有效的分流系統,但是再不好好思考的話,越來越多的機車族生命財產安全真的是看老天爺心情。不過,我也一直覺得大家都注意以下幾件小事情,就可以降低很多的不幸事件,也可以讓車流大幅感善!

給開汽車的:
1. 一定要提前打方向燈,注意後照鏡,換線前迅速回頭查看死角。
2. 絕對不要併排停車!
3. 駕駛開車門一定要再三卻認後方來車。
4. 尊重機車路權,對方的車體也許小,但是也是一條人命在上面,跟開車的沒有任何不同!
5. 心存善念,不要惡意擠壓機車的空間,我們都有親人朋友騎在車上,誰不希望別人有顧到自己的家人呢?

給騎車的:
1.市區內一定要注意汽車方向燈,不要在對方閃燈後刻意加速躦行轉向車側,那三五秒的便利是建構在終身殘疾的風險上!
2.千萬不要於車陣中穿梭蛇行,大部分的汽車駕駛無法迅速反應左右死角的來車,別把生命依賴在別人的反應上!
3. 把自己當成大車看,貪圖一時方便而對號誌或標線視若無睹,是最大的意外成因!

每天都要開車到台北市最擁擠的地區,幾乎天天都有出意外的機會!可是事後想一下,只要把機車上,車廂內的那個陌生人當成是自己的朋友,是不是很多事情我就會多注意,少爭執?從而可以安全的回家?
herry_jo wrote:
如果機車騎在右邊車道中間

不管他騎再慢~也是不能說什麼吧


上次我就這樣
騎在最外線
還騎到50還60喔
還被逼車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ScreammingBimmer wrote:
台灣的城市環境很難設...(恕刪)

說得不錯。
不過會這樣想的人真的不多。
很多人都是想怎樣就怎樣,不會多想一秒。
昨天在路上,
有台swift從我左側超過,然後就在我前方"不遠"處(兩公尺左右吧)。
切到我前面...................他有打燈,可是他打燈跟變換車道是同時進行的。
而且動作超快。
嚇死我了。

在這種普遍用路人不懂體諒他人的情況下。
政府相關單位又不努力懲罰這種惡劣用路人。
因為警察只會定點在道路外側等違規,
對於內側車道的汽車只能用照相抓超速。
對一些惡意的駕駛行為束手無策。
只好縮限機車路權,對機車強力取締。
結果惡劣駕駛依然惡劣.......
小海≧▽≦ wrote:
自己都說不騎機車了
最好會知道騎機車人的痛苦與辛酸
有錢誰不想開車
舒舒服服
誰想要下雨天還騎車
大太陽還騎車??


小弟不會騎車, 所以確實不知道騎車人的心酸,
不過小弟騎自行車, 坦白說痛苦指數可能比騎機車還強一點
有錢誰不想開車舒舒服服? --> 我認為應該是想要自身便利又不願意或不能付出相當成本的人



汽車排放出來的熱氣、擁塞
反而更造成不便
還是你想說
機車沒有空間讓妳自行車鑽車
汽車還有
所以機車才會造成不便
汽車不會呢?


自行車很難鑽車的 您有騎過自行車嗎?
我的經驗是 機車的廢氣對我的困擾遠比汽車的大


妳說大部分機車通勤的距離
自行車也可以辦的到
我到學校路程有10km
騎機車就要20分鐘了
騎腳踏車是要騎多久?
要上班也是
要汗流浹背的上班跟上課嗎?
不過我也可以跟妳說
就算開車上班的距離
自行車也辦的到
不過是時間上的問題


根據經濟部的統計 機車族平均通勤距離約在17km

您的路程有10km 我猜測騎自行車約30分鐘左右
汗流浹背是正常的 就如同小弟方才所說 這是移動的成本 是選擇的問題 我很高興我們的選擇是不同的


那試問妳
妳為什麼要開車?
不就為了自己舒服
不用風吹日曬雨淋
還有冷氣
那到底是誰自私自利?


小弟開車的原因有很多,不及備載 但是最大的原因應該是樂於享受駕駛的樂趣
自私? 確實是
自利? 不見得......因為付出的成本太大 包含燃費支出 保養修護支出 停車支出 折舊支出 稅金支出 等等
光是稅金一項: 汽車可能就比機車多出幾十倍的付出

所以應該說 自私而未必利己 甚至也許是 自私卻利他 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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