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覆在(452)對於重機行駛國道的有疑慮 那就試辦 !


chiayingcool wrote:
先前問了沒人回答

快速道路/公路開放大型重機行駛九年多了

請問有多少大型重機駕駛因為摔車被後車輾斃或碾殘了?..(恕刪)


快速道路的車流量及密集度跟國道差太多了
兩者無法混為一談
根本就不需要試辦
直接看封閉道路以上等級道路大型重機的A1肇事數據就可以作判斷了
先說結論,大型重機104年在封閉道路以上等級道路為主要肇責的A1肇事率大約為四輪嘴臉的2.8~4.6倍左右。

以104年國一、國三、國三甲、國五的延車公里數29,618,805,244公里及國道A1肇事件數77件可概略得出104年國道的A1肇事率為每百萬延車公里有0.0026件(註二)。
104年大型重機為主要肇責在封閉道路的A1肇事件數有2件(註三),假設大型重機平均延車公里數為7,551公里(註四),其中高達28.51%(註五)里程是在封閉道路,可概略得出104年大型重機的封閉道路延車公里數為78,165*7,551*0.2851=168,272,838公里,則104年大型重機在封閉道路的A1肇事率為每百萬延車公里有0.0119件,高達四輪嘴臉的4.58倍。

註二.資料來源:交通部統計查詢網>高速公路
註三.該2筆為
104年07月02日 03時53分 新北市土城區國道三號44公里400公尺處南向外側車道 死亡1;受傷0 大型重型1-機車;營業用-大貨車
104年05月17日 22時00分 臺北市萬華區內江街上方(口)環河快速道路南往北第220號燈桿處 內江街上方 死亡1;受傷0 大型重型2-機車
資料來源:內政部警政署歷史交通事故資料 https://goo.gl/g4YEJm
對了,這兩筆都是判定主要肇責為大型重機。
註四.大型重機延車公里數係取交通部運輸研究所<大型重型機車行駛各級道路之風險分析與管理措施研究>(2007)附錄第12-7頁之每年平均行駛里程設算
註五.28.51%係高估假設大型重機使用封閉道路的里程數比例與四輪嘴臉相同(笑)。以104年國一、國三、國三甲、國五的延車公里數29,618,805,244公里除以104年小客車、小貨車、大貨車總延車公里數103,899,890,000公里而得。資料來源為1.運輸安全網站資料系統http://talas-pub.iot.gov.tw/>交通安全統計報表>表三、2.交通部統計查詢網>高速公路計程收費通行量

如果質疑大型重機每年於封閉道路平均里程數為2,153公里太少
那沒關係
就用小客車小貨車的標準
104年小客車小貨車(含自用及營業)於國一、國三、國三甲、國五的延車公里數為25,773,086,658公里
104年小客車小貨車(含自用及營業)平均領牌數為小客車6,496,157輛、小貨車897,961輛
由此推估小型車每年於國一、國三、國三甲、國五的平均里程數為3,486公里
所以我們讓大型重機用小客車小貨車一樣的標準
假設每年封閉道路平均里程數為3,486公里來比較
夠多了吧
則104年大型重機在封閉道路的A1肇事率為每百萬延車公里有2/(78,165輛*3,486公里/1,000,000)=0.0073件
仍高達四輪嘴臉的2.81倍。
大型重機平均一年在封閉道路騎3,486公里,這你信?
重機是不是比照汽車法律,那我不懂為什麼在國道上只有汽車適用那條過失至死法律.

淳蛋超人 wrote:
捫心自問上國道的原因是什麼??不就是希望在整條都沒紅綠燈的優質賽道上奔馳!速限110?我的RT都能飆到170不是問題了...相信很多人都是這想法但不敢誠實吧!!


因為我家上國一只要10分鐘,光去61就要半小時,而且我不想一個人開車去台北找女友然後要擔心車放哪裡,如此而已。
淳蛋超人 wrote:
捫心自問上國道的原因...(恕刪)
一路飆車不累嗎,而且還是直線.
akira011 wrote:
法規通過附帶條件試辦...(恕刪)

還真沒看過重機是遵守速限跟保持距離的,會被反對成這樣反求諸己吧!重機的速度跟靈活度,說不造成其他用路人壓力是騙人的,問題又在於重機覺得自己守規矩,被拿出來檢視就跟其他三寶,違規的在比爛,如何獲得支持?
我當然怕啊
你18年後還是條好漢
我要拿我的身家財產賠你
cx3500b wrote:
..你是拿你有可能輾到人的機會試 重機騎士可是拿他們的生命去試

你還怕甚麼呢
.(恕刪)
cx3500b wrote: ......重機摔落地面後 絕對不是瞬間停留在原地 !!
而是會高速以落點的切線方向滑出
這時候後面的汽車駕駛可以輕易的做出閃避或減速的動作............
(恕刪)




為了能夠上國道,什麼鳥話都能講出來。


摔倒後的軌跡,跟撞擊角度 . 人體當時姿勢 . 行車速度都有關係,是很難預測的,說出這樣的話,不僅沒知識,還極為不負責。


憑什麼要別的駕駛人要冒生命危險為你做閃避動作? 自私到一個不行。



stanley_tw wrote:
摔倒後的軌跡,跟撞擊角度 . 人體當時姿勢 . 行車速度都有關係,是很難預測的,說出這樣的話,不僅沒知識,還極為不負責。

憑什麼要別的駕駛人要冒生命危險為你做閃避動作? 自私到一個不行。


修法改為任何條件下,高速公路上壓死壓傷壓過躺在車道前方不管多遠多近多突然多可測距離的騎士無罪就好了


偶以前在土城往三峽交流道南下路段,大家知道我開一開看到什麼嗎?

看到一床雙人床墊! 沒錯! 雙人床墊!

沒有路燈路段,扁扁的一床床墊,目視看到時根本機會反應,也不會想反應,印象中是稍微打偏壓過去. 還好沒事

其他壓過的各種東西應該有十種以上.
binbyun wrote:
2. 前方騎士摔倒,被後方開車追撞甚至致死,開車的要負責,不公平:
請問,前方發生事故,後方車輛撞上去不用負責?
請參考一下前陣子五楊高架上媒體採訪車與計程車打滑的新聞。
我記得規定是騎上高速公路,必須是擁有重機駕照一年以上,且必須全副武裝(全罩式安全帽、防摔衣等),
這套衣服,晚上有打燈的話,是很亮的......
(1)視線佳,前方很遠有騎士摔倒,後方車輛撞上去,請問後方車輛是否需負責?
(2)視線佳,前方很近的騎士摔倒,後方車輛撞上去,請問後方車輛是否需負責?
(3)視線佳,旁邊騎士突然刷卡超直行車摔倒,後方車輛撞上去,請問後方車輛是否需負責?
(4)視線不佳(如大雨、起霧),前方很遠有騎士摔倒,後方車輛撞上去,請問後方車輛是否需負責?
(5)視線不佳(如大雨、起霧),前方很近有騎士摔倒,後方車輛撞上去,請問後方車輛是否需負責?
(6)視線不佳,旁邊騎士突然刷卡超直行車摔倒,後方車輛撞上去,請問後方車輛是否需負責?
怕撞上去的,不外乎以上幾種,客倌自己就常理判斷,那些狀況後方有肇責?





binbyun wrote:
2. 前方騎士摔倒,被後方開車追撞甚至致死,開車的要負責,不公平:
請問,前方發生事故,後方車輛撞上去不用負責?



呵呵 您可能沒在公速公路上壓過東西,壓過不知名的東西,有的根本沒看到有什麼東西在路前方,底盤就一陣聲音
有的你看到即便速限內你也反應不了,你以為地上躺一床棉被在沒有路燈路段是可以讓你多注意?

而且時速一百公里以上持續開車,你以為視覺跟大腦是立即反應連接的? 躺一個180*40*30立方的肉體跟一輛車是完全不同的

別傻了

後方車輛壓到機車騎士肉體全面免責,才是唯一解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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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o car -人被撞死了,不要以應注意而未注意來審判

咖灰加奶 -再加一條:3.人被撞死了 因他造成的財損 家屬還是要賠償常看到兩輪造成的車禍 卻因為掛了 四輪只能自認倒楣

acelucifer -我只希望 前方重機萬一事故後 後方來車不會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黃金條款

ez111111 -國外已開放的國家他們可沒有 " 應注意而未注意 " 法條想上國道請先簽下放棄同意書同時還要加保保險

vonyi -台灣有應注意而未注意的法條外國沒有

rukawa768815 -結果還配法官判應注意未注意賠了三萬多,扯不扯

sadima69 -要上高速可以~~先把 應注意未注意 刪掉再說吧

法客 - 在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聖旨廢除前

吳小胖1229 -如果鬼島沒有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鬼島沒有恐龍法官的話

dennis10 - 再來個應注意未注意,後面倒楣的,下半輩子就毀了。

LIKE-SEIKO - 別想的太美好 台灣的 歪理天條 該注意而未注意

arthurlife - 島法律始終有應注意未注意的帝王條款

霧裡來看花 - 再來個應注意未注意

aronyang - 個人贊成重機上國道,但請先把過失致死及狗屁肇責比做個修正,修法修法,要修的是這個法。

not for sale - 要先修法 應注意而未注意這條 真的很要命 我個人試過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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