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azy wrote:高速公路不是有規定與前車要保持安全距離嗎時速的1/10個車身 如果遵照這個規定,再加上擁擠的車流,根本沒有超車的可能,只能一路跟車。內車道只能超車時使用,車流稀少的情形下才有可能做到。
Terrencesylphy wrote:如果遵照這個規定,再加上擁擠的車流,根本沒有超車的可能,只能一路跟車。內車道只能超車時使用,車流稀少的情形下才有可能做到。 所以樓主連如何用"合法"的方法,從外線到切入保持安全距離的車流到內線道的問題都無法回答.
leazy wrote:這些條文真的希望對神...(恕刪) 不不不,這是給你跟你口中的規人看的leazy wrote:現在知到什麼叫完整的...(恕刪) 要跟人辯論也要於法有據啊你不是引申錯誤就是解釋錯誤]要你提個條文出來,也弄不出來我幫你把條文找出來了,希望你好好研究一下,希望你的中文程度可以看得懂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