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光臨MY縫 wrote:少在那裏酸人了平時車...(恕刪) 第一,他不姓馬、不姓吳、不姓顏,我怎認識他?第二,他不是唱歌的、演戲的,我怎認識他?重點是,他不是付我薪水的人,我幹嘛要認識他?如果有一天不幸被他攔了,當他問我他是誰時.....至少我可以裝熟,搞不好就不會被拉了領子,不會被打....
ponen86 wrote:鯊鯊鯊鴨鴨鴨不知道有...(恕刪) 原本以為開鯊魚尤其是黑色的走下來是個刺青嚼檳榔叼根菸的江湖人,結果...... 哀~這下給開硬皮鯊車主的面子都丟光了 那種記憶裡硬皮鯊車主該有的霸氣一夕之間被這車主給搞砸了~
快去報警???...不對哦!公訴部份....檢警應會逕行起訴...告訴乃論部份.......當事人可以按鈴申告、或提起告訴..當然當事人按鈴申告後,若有公訴部份,仍會逕行起訴...這些資訊,大神蒐尋一下可知...PS:來了01,還如此無知?...發言,請先蒐尋一下;不過年輕人對法律的認知...難以想像,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