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車道1步錯 女拋飛燒死

CUFOX wrote:
別被誤導了。不具法...(恕刪)


請問大師"最高速限"
是多少?

是"110"
準確的達到"110"
"109"
也不算達到最高速限

"得以最高速限行駛"
gps100以下抓 也是寬限值
gps120以上抓 也是寬限值

抬頭顯示gps目前來看
還需要官方認證!!!

依函來看
在完全"達到最高速限才可以表示不允讓"
但很多龜車有沒有達到"最高速限"呢?
這就要看表準不準了

但可惜的是 看表是不準的
法規又剛好規定 車輛時速表
時速得比實際速度快

再來依各家廠商設計
實際胎壓 輪胎是否為原廠大小
時速誤差更大

因為他們也知道這個問題
所以你說的那個函 有這一點

四、如後方來車超速,雖屬違規,惟為維自身行車安全,及維持內側車道超車道功能及車流順暢,本局仍宣導用路人在超車後儘量勿佔用內側車道。
我愛炸海苔 wrote:
高公局對超車道已經...(恕刪)


沒有像台灣
車少時
還會有直接上去就直接佔內車道的
而且讓這塊比我們好太多了

台灣龜車帥氣度可是100分!!!
明明沒什麼車
上去也是先開內線 其他再說
因為他們覺得開內線很方便!!!
katana057 wrote:
前面這幾樓看過來
就知道他根本在空口說白話

看前面就知道,我很多的解釋和打臉是有說明原因和證據的。
你這句才是真的空口說白話。

katana057 wrote:
狂說別人錯了

因為這棟樓的確有很多錯誤觀念。

katana057 wrote:
甚至連對的 他也可以硬說是錯的

並沒有喔。

我的論點哪裡不認同可以試著提出有理的反駁,
像你這樣喊喊只是給人看笑話而已。
CUFOX wrote:
看前面就知道,我很...(恕刪)


你引言但書的那點
明明對方說的就是對的
一樣
請去叫交通部
把法規裡的"但"拿掉
照你的說法 他根本不必寫但這個字
再來 居然真的把"超車"當作名詞
"超車"就是你所說的"但"前面的功能

車速80+可使用內車道進行超車
我已經對你詳細說明了
且連高公局網站也給你了

你不但沒看進去
還說要符合相關法規
請拿出法規
來打臉高公局

還有我#479樓
請參考
katana057 wrote:
你看他說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
是在幫車道命名
完全掉到我說"超車"道是名子的陷阱裡

超車道的確是內線的名子,沒啥陷阱不陷阱的。

katana057 wrote:
難道內側車道因為
為超車道就不叫內側車道嗎?

還是可以叫內側車道喔。

katana057 wrote:
超車本身就是種行為
不是名

但是法條中的"超車道"只是個名稱,不是"行為"也不是"功能"的描述喔。

CUFOX wrote:
超車道的確是內線的...(恕刪)


問你
一個簡單的文法
"超車"是什麼詞性?
"道"是什麼詞性?
和在一起就完全變成"名詞"?

那"疏散道"
是槓麻的?
當然是用來疏散的嘛
"疏散"已經足以表示他的基本功能!!!

結果在你言下的
"超車道"
是???好玩的???
還是"最高速限道"比較合適合你從頭到尾說的
katana057 wrote:
你引言但書的那點
明明對方說的就是對的

你是指誰? 你覺得他說了什麼是對的?

katana057 wrote:
一樣
請去叫交通部
把法規裡的"但"拿掉

沒興趣,謝謝。

katana057 wrote:
照你的說法 他根本不必寫但的寫法來表達。

的確,同樣的規定也可以用別的寫法來表達。

katana057 wrote:
再來 居然真的把"超車"當作名詞

沒這回事喔。
我是把"超車道"當名詞。

katana057 wrote:
"超車"就是你所說的"但"前面的功能

"超車"兩個字在某些句子裡可以用來描述功能,
但在此法條中,"超車道"三個字是一個名詞,整句並不是對功能的描述。


katana057 wrote:
車速80+可使用內車道進行超車
我已經對你詳細說明了
且連高公局網站也給你了
你不但沒看進去

錯了,
我看了,也已經打臉你的說明了。

katana057 wrote:
還說要符合相關法規

當然
難道你認為可以無視其他法規?

katana057 wrote:
請拿出法規
來打臉高公局

沒啥好打臉高公局的,他也沒說符合那條件就不用管其他法規喔。
katana057 wrote:
你說錯了
後面現在改口 (這句我是連在你說錯了 當然還是在說你)

我大概知道你表達能力的問題在哪了。
建議先去學學標點符號的用法,免得無法表達清楚你的想法。

katana057 wrote:
不跟你玩了
瞎透了

別自暴自棄,好好練習表達能力,
以後就比較不會遇到這種挫折了。
katana057 wrote:
結果在你言下的
"超車道"
是???好玩的???
還是"最高速限道"比較合適合你從頭到尾說的

你要這樣認為是你的自由囉,不過要不要改名不是你能決定的。


katana057 wrote:
和在一起就完全變成"名詞"?

是"合"在一起變名詞喔。

katana057 wrote:
那"疏散道"
是槓麻的?
當然是用來疏散的嘛
"疏散"已經足以表示他的基本功能!!!

同樣叫疏散道的東西,也有可能有別的功能喔。

"內線為超車道"是對名稱的描述,
"內線的功能為超車"才是對功能的描述。

你一直想從字句中挖掘內線該以超車功能為主,
但高工局和國道警局都有分別說明,只要速度足夠就不用讓,
並不存在超車者路權較高的規定。



katana057 wrote:
文不見囉 拍照給你看~~~~~

那你對這幾段有啥問題嗎?
試著表達一下。

katana057 wrote:
還有到尾 你還是不知道 法規不能隨便用"但"字

錯了,
我知道喔。


katana057 wrote:
建議看到此文的樓爬一爬

我都還有印象啊,不須要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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