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eedomhome wrote:
請大家不要浪費自己的寶貴時間 跟 wetty 扯了
wetty, 如果你有足以推翻底下這些研究報告及實務上統計的專業資料,再來講
先請您參考一下左杯的文章
石明謹:機車兩段式左轉不該是強制規定,而是可供選擇的福利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496/2815626
『我們再來檢視那些因為「機車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造成的交通事故,事實上沒有任何一件是因為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而造成的,事故的另一個原因必定是因為「左轉彎未先駛入最內側車道」、「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先行」、「未依號誌指示轉彎」,如果只是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是不可能造成車禍的,這就跟我們立法車輛不可以漆成紅色,當漆成紅色的車輛闖紅燈時,你不把肇事的原因歸類為「闖紅燈」,而是歸類為「未依規定將車輛漆成紅色」一樣。』
『至於因為左轉而發生事故的機車該怎麼辦?前面已經強調過了,未依規定兩段式左轉從來就不是肇事的原因,而是因為其他的轉彎違規所造成的,不論是機車或是汽車駕駛,都應該遵守,才能避免事故的發生。如果禁止機車直接左轉就可以防治車禍,那還不如禁止所有的車輛上路,保證更加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