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而是避免嚴重車禍的最好方法

跟這差多少呢?
FreeHand ZERO wrote:
看完整串留言我也暈了...(恕刪)


這位妹妹katana057 wrote:
機車"先完成變換車道",但那"是違規的變換車道",
代表事發點,是機車先違規,
基於信賴保護原則,前車相信機車不會違規而做出了違規舉動,
但是機車先違法,且這違規,是1秒內發生的事情,
有"不能注意"之情況。


katana057 wrote:
那我也再貼一遍吧,
禮讓直行車,是要在能注意的合理範圍,
不能注意? 那就是直行車輸喔。
8924132 wrote:
您沒有說說怎麼讓這...(恕刪)
piwu0536 wrote:
汽車在跨越車道時 , 不表示後車就能以路權為由擠過去喔 !
馬路上天天有公車橫跨兩車道行駛及橫跨兩車道上下乘客對不對 ? 你下次
就以自己有機車路權為理由撞下去試試 , 看法院是判誰對誰錯喔 ~~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汽車在跨越車道時
請先確認後方有無來車喔
怎麼總是先檢討別人而不是自己
來吧
看好看滿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41110/423903.htm
piwu0536 wrote:
影片中警方說起步車不能直接跨越車道 , 可沒說公車正在慢速跨越車道及橫跨兩車道
上下乘客時 , 機車能以路權為理由撞下去喔 ~~
氣質女王愛漂泊 wrote:
建議多看幾次喔
對此,警方表示,根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外側車輛未禮讓內側車輛優先通行,可處6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的罰鍰。客運業者說,駕駛已違反公司規定,將會進行懲處。
起不起步都一樣要讓直行車喔
警察當然不會說可以撞下去囉
但是真正發生肇事了
法官會親自宣判給你聽喔
再凹下去就難堪了





拿大卡車的那部影片當例子更是無言

AriesKao wrote:
首先
一般來說二車同時慢的情況下
後車看到前車動態,不讓硬鑽下去
在等距行為中…後車可謂故意,這不叫路權
出事的話,前車可以完全停止來反制
這樣就是後車未保持安全距離100%肇責(哪怕他硬鑽車縫,導致A到。一樣100%責任)


AriesKao wrote:
日本的駕駛行為,國外的駕駛行為
就版友的提供影片來看
先回您一句,您知道您在台灣生活嗎?
怎會讓人有一種拿國外的情況來比喻自家?
國外要乖乖排隊,台灣有這種習慣嗎?
國外也有犯罪,但是罪責重…台灣有嗎點點點
老愛提國外的情況下
不考慮選個議員去幫助大家改善嗎?

AriesKao wrote:
警察不是說了嗎?起步也!!起步也!!耳朵是沒聽到嗎?
跟本樓討論的以減速往外車道駛去
後車原保持距離情況下,竟加速往前鑽??
這100%是二碼子事吧!!
AriesKao wrote:
都轉給在交大執勤的朋友看了
吵這種完全八竿子打不著的還硬在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