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WC20030205 wrote:
黃牌車多了,騎的人多了,時間一久,一般民眾自然對於機車上快速道路習以為常...(恕刪)
我也是這麼認為
orea2007 wrote:
並不是反對重型機車上高速公路是民智未開
而是反對的理由根本就不合理。
汽車撞到機車會很嚴重,那麼為什麼不是要求大家行車上要更注意安全?
全世界大概只有台灣是用這種理由叫機車靠邊閃的。
天氣不好會影響行車安全,那難道只有台灣會刮風下雨嘛?
高緯度國家還會下雪勒。
高速公路會有掉路物?已經有人po過影片了,國外的高速公路的掉路物
並不輸台灣的高速公路。
kaiend wrote:
對啊,不用反對啊
都已經三讀了還想怎樣?木已成舟
所以開車的守法該注意的就好,至於噴過來是啥東西,先求自保能閃就閃,能煞就煞
時速100的狀況下,閃跟煞都有可能造成更大傷亡,如果閃跟煞都沒把握,直接撞
買車的安全性就是為了這一刻的,就是來比誰的車的防護措施比較好
該輾的,還是得輾,因為那是他的命,
對方會不會死或怎樣,那也是得等你開車的有存活下來才能談,如果因為閃跟煞造成更多人死傷
只是造成更多悲劇,自私點,請把自己擺在第一位
如果守法且注意了,依然閃不過 ( 像是別車道滑過來啦 )
為了你自身安危,上吧輾吧撞吧,別客氣
這次moto巡迴賽不也是有隊友把另一位隊友給輾過去嗎?都閃不掉了只好輾啊
一堆人也說這不是那位隊友的錯,如果那位輾人的隊友硬是去閃他會怎樣?
所以,該輾的還是得輾,那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