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0701起,又是並排違停!

真的,罰單金額不是重點
(因為又不會發給檢舉人)

達到嚇止違規的作用才是真正目的


jimpeng25 wrote:
說真的 我覺得有開單...(恕刪)


900不怕,2400才怕的人我想還是有吧,至少2400會痛比較久。

不然立委諸公也不用大費周章的修法加重罰則了。

被罰過過久了還是會有僥幸心理,且法條本來就應該用對,而不是警察自動幫違規者打折優惠。
直接停在機車格口,車前車後拍了, 車內明顯沒人, 但交通隊以55條送件
以後還是以超過三分鐘來舉發好了, 希望有更多人可以一起響應
最近電視廣告開始宣導勿併排停車, 承辦人員辛苦了

吠聲 wrote:
直接停在機車格口,...(恕刪)


這是在鼓勵大家都把前檔貼的黑漆漆
這樣就全部都用臨時停車來開罰

我今天也接到警局來電,說有兩張前檔黑的車子,停紅線無法開罰
真的是鼓勵投機取巧的違規
吠聲 wrote:
直接停在機車格口,...(恕刪)


我也建議假如真的是要拍併排違停,就拍三分鐘最穩當,
不然就算拍到車內都無人,很多情況承辦員警還是會開55條臨時併排(我遇到的情形)。


另外想跟大家討論一下,
像下面照片中的這案例,其實嚴格來說應該也算「併排停車」吧?



因為他跟併排停車一樣也占用了一線道,
差別只在於他沒檔到右方的機車,
但只因為它旁邊有紅線,所以反而變為罰則較輕(?)的紅線違停,
真的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想檢舉併排2400罰金的也沒轍..
他前面那台倒是56條併排成案。


為了買知名肉包當早餐,車子就這樣停在路中間!
(好貴的一頓早餐)

不知道這樣的載貨高度是否超過限高規定?!




確認車上無人!

My Interior Knowledge is Extraordinaire
近來已收到幾張違停罰單,我繳! 因為避不掉。 小孩子安親班附近全是紅線,接小孩不得不停,送小孩安親書包,不得不停! 人在車上可馬上移動,一樣被拍,罰單照來!

檢舉達人們,請問你們的檢舉原則是什麼? 你們家有沒有小孩?有沒有嬰兒?有沒有老人? 若你載他們 要上下車,你確定在上下車的地方有可臨停的位置嗎? 黃線可熄火下車送小孩書包嗎? 你知道小孩書包有多重嗎?我不是很有錢,小孩需要托給安親班照顧,也不算清貧,有車去接小孩,但國家沒有給我合法接送小孩的空間!

檢舉照片影片,可當告發的依據,接著台灣會產生很多的對立,開車族間的對立,開車族跟機車族對立... ,有車階級跟其他沒車的人對立,反社會人格者越來越多... 台灣人幸福嗎?
當你開車,想到7-11買瓶飲料 停路邊 轉角處 你就要心裡準備繳國庫了! 路邊的行人,經過的車輛駕駛,騎過的機車騎士都可能是檢舉你的人!!! 草木接兵 這是台灣人想要的嗎?

victor_lu16 wrote:
路邊的行人,經過的車輛駕駛,騎過的機車騎士都可能是檢舉你的人!!! 草木接兵 這是台灣人想要的嗎?


我非常誠懇的說,我用力支持每個人都可能是檢舉你的人!
就算自己被檢舉也依然支持!
這表示大家都不喜歡交通違規,而且願意為了整體交通安全付出自己一點時間來舉報違規。
這樣道路上就會少了很多潛在的危險因子。
真正能達到老梗口號:『快快樂樂出門 平平安安回家』 和樂而不為呢?


victor_lu16 wrote:
......

檢舉達人們,請問你們的檢舉原則是什麼? 你們家有沒有小孩?有沒有嬰兒?有沒有老人? 若你載他們 要上下車,你確定在上下車的地方有可臨停的位置嗎? 黃線可熄火下車送小孩書包嗎? 你知道小孩書包有多重嗎?我不是很有錢,小孩需要托給安親班照顧,也不算清貧,有車去接小孩,但國家沒有給我合法接送小孩的空間!

......



建議你
安親班不要找位在紅線路段的
不只為了交通問題
還有其他安全問題

victor_lu16 wrote:
近來已收到幾張違停...(恕刪)


好的交通環境
就是我們想要的

每個人都跟你一樣的想法圖一己之便
還要畫紅線幹嘛?
我買個飲料而已馬上就走
我吃個飯而已馬上就走
我送個小孩而已馬上就走
你就已經佔道啦
你就已經阻礙交通啦
為何路上的車都要因為你的自私而不便?

安親班附近沒停車位
請搭捷運過去
請搭公車過去
請騎機車過去
請車停遠一點走過去
早一點起床,早一點出門,省一點荷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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