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台機車都明顯超速違規, 先失控甩車後撞擊兩輛汽車.
第一輛汽車算衰, 若沒這起意外發生, 壓線沒人管. 但問題是意外發生了, 先吃一張罰單.
**各位駕駛要遵守交通規則, 行駛在自己的車道內.
第二輛汽車的駕駛可能是無照駕駛或是通緝犯, 怕被警察抓才跑掉.(我以前親身遇到這類的駕駛, 結果再加上一條肇事潛逃罪).
活著的第二位機車駕駛未來也不好過, 會時時刻刻想到那噴腦的夥伴.
人人應該知道的重要觀念:
法律之前, 人人平等. 無論意外現場的證據有多明顯證明你無罪, 意外現場中的所有關係人在法律之前都一律平等被視為肇事者.
就算當場證據足夠證明你無罪, 若你在交通警察未完成現場調查前便擅自離去, 還是會觸犯"肇事逃逸"的法律.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最內線為"超車車道", 使用完畢(超車後)請回歸非超車車道行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