蠻人 wrote:
歹年冬,蕭郎總是特別...(恕刪)
"千金之子,不死於盜賊.."
認同. 道路上常有不可理喻得駕駛行為... 忍一時保白百年身...能讓或避開就避開
例如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100條 超車規定
三 欲超越同一車道之前車時,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但不得連續密集按鳴喇叭或變換燈光迫使前車允讓。
四 前行車駕駛人聞後行車按鳴喇叭或見後行車顯示超車燈光時,如車前路況無障礙,應即減速靠邊或表示允讓,並注意後行車超越時之行駛狀況。
實際上如果按照超車規定鳴喇叭二單響或變換燈光一次 超車也會引起對方不爽 完全不把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當做一回事
我就遇過要超一部開窗戶手伸出刁支煙龜行改裝車 .我按交通安全規則須先按鳴喇叭二單響示意超車後超越.沒想到這沒品駕駛竟然等我超越與他車頭平行時 .仗著改裝車優勢瞬間加速與我平行..
逼使我又退回他車後. 他又龜行擺明不攘我超車意圖 .. 後來我乾脆右轉避開他算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