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事在台北習以為常~~

我也很佩服亂停車而妨礙到人的神人

更佩服 屋主能跟神人上演全武行的行為

難道..都不怕有啥後續嗎??

記得聽過 同事說過一樣的劇情

再台北 路霸佔地為王的人一堆

只是同事喜歡考驗霸王

有天 把路霸 的機車(直接打地虎在地上)把上解開..

就把車停在位置上..後來回來開車時 就發現..

烤漆面有股汽油味..輪胎也破了..心理萬分幹意..

可想而知..搞來搞去..直到一方放棄..

何必呢??真的是吃飽太閒..


Rlala wrote:
好建議, 不過, 有...(恕刪)

一條巷子應該不會太長

頂多幾十部車吧 算二十幾部好了

我看過幾個社區都這樣做了

為什麼要這樣做 因為外車會進去停
agogofelix wrote:
在一樓住家門口非常普...(恕刪)


不然你把那家的地買起來,換你停門口
這事也可以PO = = 無聊~
frank111 wrote:
好個佔地為王的默契阿...(恕刪)


佔地為王??很抱歉,我這巷子是有私人權狀。 簡單的說,不是住本巷子的車輛,不可能需要用到此巷道。你用台北市地圖,也都看不到這條巷子...^^ 也可以告訴你,此死巷子是當初建商做的,是要給兩排住戶共同使用的道路......^^

哈哈哈~~~~

看您的調調....一定也是喜歡亂停車的,祝您好運喔,記得別上來取暖喔~~~^^

Garys wrote:
建議如果那條巷道是整...(恕刪)


好方法,改天來建議一下鄰居們....^_^

jiun67 wrote:
佔地為王??很抱歉,我這巷子是有私人權狀。 簡單的說,不是住本巷子的車輛,不可能需要用到此巷道。你用台北市地圖,也都看不到這條巷子...^^ 也可以告訴你,此死巷子是當初建商做的,是要給兩排住戶共同使用的道路......^^...(恕刪)

前面已經有人講了!
騎樓是政府與所有權人交易 , 給令容積獎勵 , 交換作為公眾使用
所謂的「公眾」指的是不特定的人,不限住在巷內的人。
你朋友/親戚到你家找你,他並不住在巷內,同樣可以使用對不對?!

就算你有產權,也必須開放公共空間/道路給公眾使用,
要不然,你家騎樓上面的部份(二樓以上)就不能做為私人建物,會變成違建~~

騎樓不開放給公眾使用,可以!! 就不要有騎樓,你的建物就只能由騎樓的內門口往上蓋,
騎樓上面(二樓以上)必須拆除,讓你原本的騎樓變成道路或全開放式的公共空間,才能申請到建照。

依法而言,別人的車是可以停在你家的騎樓,和你家騎樓外的道路,
把騎樓隔起來私用同樣屬於違建!在人潮多的地方八成會被告發!(其實我家也是這樣,但較偏僻)
因為每個人都有領域概念,大多數人都會禮讓給建物所有人使用,
這種問題只能靠默契,但有建物產權的人不能"依法"主張優先使用權~~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我家後門門口電動門,是向左開的那種,非電捲!
明明請管區的來勘驗過也畫了紅線
鐵門上也寫了24小時進出,
平常附近鄰居也很有默契,暫停也都會留個電話
來移車時也都是非常抱歉的模樣,有時我還會不好意思
都是厝邊的,給人方便也無不可

直到暑假開始,對面新來個小公司,開著馬3紫色的那位仁兄
總是把車整個占住出入口,也不留個電話
等到按喇叭時候,也只是出來看看,一副事不關己屌兒啷噹的樣子
還得親身去按他電鈴請他移車,來移的時候還那副不爽的嘴臉
家父又是個和氣根眾人都好的人,總是客客氣氣的,對他的惡劣態度也都是笑笑的
對方就更加變本加厲,要他移車還說他在忙,現在沒空出來移 = =" 這啥話


最近我和我弟"常"要出門,叫他移車叫到他好像有點不爽,
竟然說:煩不煩阿,進進出出的!
當下隱忍稍稍回嘴幾句,
拜託,我是年輕人耶,年輕人終究是年輕人,又不是和善的中年人!
只是等待時機罷了,沒那麼蠢不出公海就XX
所以,馬三從此之後不再見過,換成馬車。再過一下下,連公司都搬走


也不想想誰是在地的,管區跟角頭一黑一白,哪輪的到他囂張!!
傲視蒼生 wrote:
明明請管區的來勘驗過也畫了紅線...(恕刪)

有畫紅線,只要有車停,叫人來托吊就好了!
托吊個1~2次就會被嚇到了!

也可註明,此處常被托吊....

當然,若是認識厝邊隔壁的車,就可以好心點不叫托吊。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flycode wrote:
前面已經有人講了!騎...(恕刪)


昏倒,我在講私人巷道(私人產權的死巷子)的停車問題,不是騎樓上的停機車問題。

我店面另外一側為騎樓,台北市內,我相信沒人敢圍起來。

50年以上的老連棟式透天厝(商四用地),當時的建築法規我不懂,我也懶得查,我只知道我們巷子裡,全數都是停自己巷內的車子,道路兩側無白線。大家的家門(店門)都是緊臨道路,巷內每一戶的門前,都有大約50公分的「私人產權」非道路用地......扣除兩邊住戶的私地後,剩下一條大約4.25m寬度的死巷子(所以每一戶都不把這50公分左右的土地圍起來,這樣巷子就有5.25m寬左右,剛好兩旁可以各停一台,中間剩下剛好一台車可以出入的巷道),這條巷子,也是有私人權狀的,十年前被某惡劣建商向原建商後代買下(原本想合建時強姦我們地主用,後來沒談成)。幾年前還有人拿出來拍賣$#!@$#!#$!........您應該也會問,那現在所有權是誰???我說,我也不知道,應該也沒人想買(沒人敢買),如果不是想要合建的建商,拿了這條道路,也不能用。

簡單的說,若要談「私人土地」,路人甲乙丙也談不贏。或者要談「妨礙進出」,路人甲乙丙更是說不過去。

唉,沒有擁有巷道內套透天厝的人,一定不懂得在地人的想法,總是一副,你可以停,我也要停的心態。

路霸應該是指「強占」公有道路為私人用途的住戶吧???我們並沒強占公有道路,若真的要說「法」,我的東西為什麼我不能主張其使用權??怪~~~~
jiun67 wrote:
昏倒,我在講私人巷道(私人產權的死巷子)的停車問題,不是騎樓上的停機車問題。...(恕刪)

我才昏倒....
騎樓上別人都可以停車了! 別人當然更可以在巷道停車!
你講的"私人產權的死巷子",除非巷子內的住宅全都你一個人的產權,你才可私用!

要不然,擁有死巷外第一間產權的人,是不是可以把巷口封起來不給死巷裡的人通行?
因為你要私用,別人更可以私用! 可私用到連你都不能用!

這時你要不要再爭你有"自己"建物後面巷道的產權?
業代殺手,斷人財路!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4)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