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文章內容真的是讓人看的頭很昏
我看了兩篇
一篇是中央社、另一篇是中廣的
中廣寫的比較清楚
中央的寫的有看沒有懂
第一點
之前就說尾段口要水平或朝下
現在又說機車擅自改裝,將排氣尾管翹高,將處新台幣九百元到一千六百元罰鍰。
是說管身還是尾段...???還是說改了就要罰...政府說清楚嘛...講的那麼模糊執法者又傻傻分不清
每次出去繞圈停下來休息都被警察找去聊天(雖然沒有破10位數但大部份都聊過了),還順便討論到底怎樣要罰怎樣不罰的
是該笑還是要說某單位無能搞得大家像白痴!!
只有一句話能簡稱吧>>上梁不正下梁歪
而且又說針對部分機車騎士修改排氣尾管翹高,噴出的廢氣影響後方的用路人一事,也增訂機車排氣管的「變更規定」,機車再平坦地面,兩輪著地的狀況下,排氣尾管的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出水平線,如果排氣尾管離到超過一公尺時,尾管出口的角度,也應該低於水平線。這項規定預定三月一號起實施,並列為「臨時檢驗項目」,換言之,路邊攔檢,一旦發現違規,可處新台幣九百到一千八的罰鍰!
那這一段話又表示是什麼、指的是哪一種
是原廠管、還是改裝管???
另一方面
昨天關渡的兩警+一監理事件
我也有參與到
警察發面硬要開我單,監理人員一直說我排氣尾口向下了不用開
到底是怎樣,然後看這一點跟監理人員爭不過又改口說有改管就可以開單
那這又是哪招
還是這一點是給警察找借口用的
那是不是以後只要說我只有修改不是改裝
再說排氣管數量跟安裝位置只有極少數的人才會改
現在被列為「不得改裝」項目不然要罰兩千四到九千六的罰鍰
那又是不是這兩項不去違反
以上的那些話又可以推翻掉了
那這樣的話不就排氣管可以改、管身隨工廠高興怎樣翹我只要在(((尾段的地方)))讓他陽萎朝下
不就安然無恙了
乾脆大家把新聞列印下來(備份)
以後有爭議,被值法者的話堵到說不出口時拿新聞出來講
新聞和記者總是第一手知道消息的
雖然有時不清楚、有時誇大
但總比從高層發公文到執法者然後在去執行來的清楚
政府這樣搞車行改裝店賺屁
排氣管 避震 HID 3大項目最好賺的
HID 已經抓的夠GY了
機車上魚眼為了不妨礙他人....照抓...更喜歡抓因為太好抓了...直接看就可以抓了(汽車一推裝著HID沒裝魚眼的滿街都是.....在加上有些連霧燈都開著的.....)
他現在連排氣管在限制.....你看車行...會不會翻桌(車行:我們賺啥)
(汽車改排氣管.....路上一推在公路上拉轉速的汽車...就連轉個小灣也要......TMD)
反正就是啥麼都找機車抓就對了.......
政府有種一點就禁止販售改裝管......就不會有一推問題了.....
沒那個魄力只會修法.......無腦政府只想著怎麼才可以開更多的罰單.....
附帶一提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前天的新聞
台北市平均一個小時開出了2百多張的罰單.....
平均一天最少就要開出4800張罰單....光只有台北市而已歐.....(市議員在質詢台北市長時...你看看郝先生那個臉....啥小都說不出來.....)
根本把機車族的錢當凱子在噱.....
PS:反正在01只要支持某些改裝品....就一定會發生戰爭....
雖然說我沒裝.......但是我已經準備好被攻擊了.......
最後.....給改裝族的朋友們一句話
敢改就不要怕被抓~怕被抓就不要改....
01生態~手握滑鼠~手敲鍵盤~神人一推
政府這樣搞車行改裝店賺屁
排氣管 避震 HID 3大項目最好賺的
HID 已經抓的夠GY了
機車上魚眼為了不妨礙他人....照抓...更喜歡抓因為太好抓了...直接看就可以抓了(汽車一推裝著HID沒裝魚眼的滿街都是.....在加上有些連霧燈都開著的.....)
他現在連排氣管在限制.....你看車行...會不會翻桌(車行:我們賺啥)
(汽車改排氣管.....路上一推在公路上拉轉速的汽車...就連轉個小灣也要......TMD)
反正就是啥麼都找機車抓就對了.......
政府有種一點就禁止販售改裝管......就不會有一推問題了.....
沒那個魄力只會修法.......無腦政府只想著怎麼才可以開更多的罰單.....
附帶一提 不知道有沒有人看前天的新聞
台北市平均一個小時開出了2百多張的罰單.....
平均一天最少就要開出4800張罰單....光只有台北市而已歐.....(市議員在質詢台北市長時...你看看郝先生那個臉....啥小都說不出來.....)
根本把機車族的錢當凱子在噱.....
排氣管HID之類的改裝品=不得改裝=開單=業績=達成上級指示=獎金記點=國庫收入
PS:反正在01只要支持某些改裝品....就一定會發生戰爭....
雖然說我沒裝.......但是我已經準備好被攻擊了.......
最後.....給改裝族的朋友們一句話
敢改就不要怕被抓~怕被抓就不要改....
01生態~手握滑鼠~手敲鍵盤~神人一推
來看看台灣新生報的報導
明年三月一日起機車排氣管改裝「翹管」的行為將列入臨時檢驗項目,交通部路政司昨(十九)日表示,部務會報中通過,機車排氣管機車排氣管變更時,排氣管尾管出口不得高於水平線,會銜內政部後,明年三月起納入臨檢項目。
此次修正的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部分修正條文中,修正了附件十五的汽車設備規格變更規定。
其中,針對機車排氣管變更部分,增訂了「在平坦地面上兩輪著地時,排氣管尾管出口角度不得傾斜高於水平線;排氣管尾管離地高度於一公尺者,其尾管出口角度應低於水平線」。
路政司副司長陳彥伯說,此規範擴及目前所有使用中的機車,不過,原廠車輛若設計時就已經將排氣管設計為角度朝上的車輛不在此限內,這是由於為了避免改動設計引發車輛結構安全上的問題。
陳彥伯指出,此規範明年三月一日起列為臨時檢驗項目,違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處以新台幣九百元以上、一千八百元以下的罰鍰。
說明了改裝管是列入臨檢項目
也就是說還是可以改、可以裝但是要給他陽萎(男人女人都不喜歡的字眼>"<)
交通部路政司也說(明)了,機車排氣管機車排氣管(變更)時,排氣管尾管出口不得高於水平線...
我在另一篇也說了某些執法者會刁難
但是大家記得交通部路政司說的(變更)這兩個字還有(尾管出口)這4個字的字眼
在不行就記得備份新聞內容去跟刁難者理論
看了大家的回文內容
都是在砲翹管...
那請問翹管+陽萎車主是不是也被掃到尾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