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機妖魔化的問題和董氏基金會的煙害防制法根本是一樣的東西嘛

LCU493 wrote:
所以呢? 別的重機...(恕刪)


照您這麼講,
幹嘛不開放全部機車都能上快速道路?
幹嘛規定戴安全帽?
又不是所有人摔車會撞頭.
ataidx wrote:
閘道的兩邊那種只能算是路外的剩餘空間,和高速公路外側車道旁的刻意留某寬度以上空間來應付特殊狀況使用的路肩不同.
但平時當然不可... 所有的空間分享都只有高流量壅塞時...

但聽起來可能很模糊... 因為其實都是路外空間... 只是在於寬度上的差別...
就像一般道路的外側,,啥時是慢車道,啥時是路外....
如果有照法規化中明確的15cm車道邊緣線 或 10cm的快慢車道分隔線那是沒問題...
可是遇到如果都統一畫15cm的... 他們就"自行定義"2m以上的才是慢車道(鬼才知道...)
但大概區分就是寬度能容許一台小型車以上的寬度就是路肩or慢車道... 相反否之(這段是我自己的區分定義,僅供參考)...(恕刪)


感謝您分享很多, 但最後加個"自己的區分定義,僅供參考",
有意義嗎?
總而言之, 閘道的路肩或快速道路的路肩, 不管大小型車行駛被照相,
都會被罰, 所以都是違規.


小海≧▽≦ wrote:
我覺得很奇怪機車跟汽...(恕刪)


大家都是車, 重機行車規範比照汽車,
上下快速道路, 大家乖乖排隊, 憑神麼你可以走路肩插隊,
你有特權?

是怎樣...快速道路要走, 高速公路也要走,
機車專用道也要走, 還可以走路肩插隊亂鑽.
要不要乾脆紅綠燈也不用守.
rory1999 wrote:
大家都是車, 重機行車規範比照汽車,
上下快速道路, 大家乖乖排隊, 憑神麼你可以走路肩插隊,
你有特權?

是怎樣...快速道路要走, 高速公路也要走,
機車專用道也要走, 還可以走路肩插隊亂鑽.
要不要乾脆紅綠燈也不用守.


這位兄台不用這麼氣憤...靜下心......
每種車都有每種車的優缺點,就像汽車不必擔心日曬雨淋,還有車床功能一樣,機車有其車身小跟靈活性的優勢,不是說路肩可以走,畢竟現行法規除了某些開放路段外,都是提供給緊急車輛使用,但是塞車時,汽車因為體積大,鑽車當然不便也危險,但是機車沒有這個問題,沒必要跟著塞浪費大量的能源,交通規則是拿來疏導交通跟防止危險的,刻意忽略車種的優勢,只在乎齊頭式的平等,並不是交通法規立法的本意,當然你非塞車時間硬要使用機車的優勢,這當然說不過去,也會有危險,所以法一定禁止;塞車,全部都靜止了,這時候的鑽車反而不會有任何危險,更能減少占用道路的時間,有盡速恢復交通順暢的功用,世界各國都行之有年,更別講當下節能減碳意識抬頭....

以上的說法你可能也沒法接受,那換個方式,既然台灣以前的高速公路只限於汽車使用,那為何設置重機交警,為何長隧道也設置所謂的重機消防車,原因不外是當塞車,或隧道火警封閉,全部都堵住時(可能路肩也塞住,違規就不說了),至少交警跟消防可以在塞車中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疏解,為什麼第一時間,採取何種手段......鑽車......這才是非正常狀況下正視車種優勢的最佳說明

還記的2003年重機違規上高速在新竹路段遭紅斑馬追蹤驅趕嗎,為什麼紅斑馬通常是超跑或是高性能轎車,原因你我都知道,任務需求,可以在高速公路上以任何時速追趕圍堵違規者,第一時間排除障礙恢復用車人的權益不受到生命威脅,而不會受限於車輛性能不足,任由違規持續發生.....你會欣賞超跑,我們也會,為什麼,因為性能,優勢,真正正視這些才是真正的對交通工具設施跟手段的運用有正確的體認,也是懂車的人,你認為呢.....
重機喜好者
rory1999 wrote:
感謝您分享很多, 但...(恕刪)

感謝您分享很多, 但最後加個"自己的區分定義,僅供參考",
有意義嗎?
沒意義呀.. 只是經驗法則分享~~
且我也並不只有指路肩,還有平面道路的慢車道和路外的區分...
你認為沒意義... 那就沒意義呀... 反正這是論壇.. 有人看到就有的底就好~
總比什麼都不知道好... 然後騎車騎在路外撞到車還要反賠(有案例).....


總而言之, 閘道的路肩或快速道路的路肩, 不管大小型車行駛被照相,
都會被罰, 所以都是違規.
目前來說是~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rory1999 wrote:
大家都是車, 重機行...(恕刪)

大家都是車, 重機行車規範比照汽車,
是比照小型車... 汽車定義很廣耶..

上下快速道路, 大家乖乖排隊, 憑神麼你可以走路肩插隊,
你有特權?
目前來講,沒憑什麼呀...
我們只是討論依據交通理論可以改進的空間...
且... 這是效率問題...
你所說的是不視其性質的齊頭式平等...
說實在... 不只適用於交通... 任何社會制度都會變的很爛沒效率...
就變成所謂的假平等...


是怎樣...快速道路要走, 高速公路也要走,
機車專用道也要走, 還可以走路肩插隊亂鑽.
要不要乾脆紅綠燈也不用守.
你提的是兩碼事....
高快速公路並沒什麼特別的特權... 只是條服務特性不同的道路....
機車專用道... 既然叫機車專用道.. 就是給機車用...
走路肩插隊亂鑽... 是只有指高流量壅塞時....這是例外規定,原則還是正常規定...
和紅綠燈有什麼關聯....
所以說再多你還是聽不懂...
要知道每一次縫補也會遭遇穿刺的痛。
rory1999 wrote:
照您這麼講,幹嘛不開...(恕刪)


又開始東扯西扯了 來點新鮮的吧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反正都是些 既的利益者的傲慢跟自私
再討論下去 也不會有結果的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Roker wrote:
重機就只不過是排氣輛...(恕刪)


有一次在台三線,開在內線車道,結果有一輛重機騎士從外線超車騎到車前,當時我時速是70公里,本來可以超我車,應該速度夠快,也沒啥好說,但是點是他到車前後,就減速到40公里,過了一陣子看到二十餘輛重機車從線呼嘯而過,他才加速前進,這種行徑,的確”有夠有道德”。那是在省道上,開放國道後,版主能說這事不發生嗎?到時,我應該不會乖乖減速了,因為我裝了行車紀錄器,再一次亂來,被我不小心維持車速給撞到,那就不能怪我了。
goethe0214 wrote:
有一次在台三線,開在...(恕刪)


看不懂 你想表達什麼
除暴安良是我們作市民的責任,行善積德是我本人的興趣,扶老太太過馬路我每個星期都做一次,如果碰到國定假日的話,我還做兩、三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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