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內線龜速車之應付方法

剛剛在汐五高架往南也是被一台紫色的龜車擋道....

我的表速也才90....旁邊又有小發財車根本沒辦法切到外側去超車(已經看開自己換車道了啦)
跟再他後面也跑了快五百公尺,也按了喇叭他還是無動於衷~...
如果是並排車, 而且持續行駛很久都不改善
我會等到有小空隙可超車時
用可能會嚇到人的距離硬切
大概是C柱剛過對方車頭
我知道這樣不好, 但人的耐性也是有限度的
有件事情,以前,中部高官車禍時,大廂型公務車是否也是最裡面線道 ?

在台灣開車,最討厭遇到前車輛轉彎時,多不提前打方向,或不打,
Taipei 101 wrote:
如果是並排車, 而且...(恕刪)


你這方法我之前常用,

不過後來有一次剛好被條杯杯看到,

就被攔下來開單,

小弟就很有禮貌的跟條杯杯說明,

我跟了他快3公里(前方可是距離約4、5公里完全無車),

期間閃了數十次的大燈,

加上多次喇叭,

最後喇叭幾乎按住了,

不知是他的隔熱紙跟隔音做得太好是不是,

完全不為所動,

而且我是從後面車陣突圍而出的,

才發現此車正是造成後方約4、5公里車龍的兇手,

不過條杯杯不為所動,

硬是開了張未保持安全距離,

還威脅小弟說:本來應該開你危險駕駛的,罰金24,000起跳,

後來小弟當然去申訴了,

合法使用超車道竟然說我違規!!!

不過法官只給了一個答案,

就是"不能因為前車違規,你就違規"..........

另外在自述的部分,

我有跟法官說:龜車已經違規占用內車道(超車道),所以他是違規主因,

才導致我在超車道欲維持最高速限行駛時,距離一定會變短。

所以未保持距離是違規次因,

若無主因何來次因之有?

不過法官又回了一句經典的話 : 這就是台灣的法律,我也很無奈!!!!

所以正義不一定是對的!!!!!

既然台灣的執法者已經如此放縱龜車了,

我想我再怎樣執行正義,

那些龜車還是有恃無恐............



上星期五夜間
國一號北上231公里
我行駛最外線
目睹一輛由中線切入內線的斑馬
突然開亮車頂警示燈
最內線一輛小自客
被請到路邊
當時車不多
通過時瞄了一眼
被攔下車輛燈光正常
應該是取締龜速車佔用內車道
開在內側車道是很危險的, 很多國道大車禍都是對向車道的大貨車爆胎, 失控撞到另一車道來, 通常走先一步的都是開內側.
所以說, 各位大大就別理這些烏龜車了, 專心開自己的車, 內側烏龜做多了碰到這種車禍的機會就越高.
s07172 wrote:
後來我在思考,要如何對付這種 F1 前導車
打0800警廣, 前導車在幾公里處...(恕刪)


對付?
嫌慢就往右切直接超過去就好啦。
neko_shi wrote:
龜車被教訓本來就是他活該,扯到別人做啥?


上面還有執法的國道警察或交通警察,
憑什麼去教訓人家?

你沒碰過凶神惡煞吧?
再這麼自以為是亂搞,
總有一天你車上會多幾個彈孔。
alexway wrote:
既然台灣的執法者已經如此放縱龜車了,
我想我再怎樣執行正義,
那些龜車還是有恃無恐............


執行正義? 我笑了.....
你還真以為自己是「執法人員」哩,
自我膨脹。

社會治安已經夠亂了,
建議你不要再節外生枝,
平安回家才是福。
根據我2/12,從台北開回高雄全程走中山高的心得
超車道好像變成最外線了,而不是內側車道
就是會遇到開90KM就認為它可以長期睡在內側道(速限可是110耶)
叭了也沒有,也閃燈了,還是自己換車道比較快,不過一堆人換車道,應該也會增加事故的機率吧.

我想制定這些法律的腦殘人士,應該很少自己上路開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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