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sa00299 wrote:車子裝置成這樣為不違...(恕刪) 請問達人是不是只裝前面監視用的?那如果發生被後方汽車或機車擦撞車尾或車側的地點又沒有監視器對方又跑掉是不是無解了?因為小弟也一直想在現在社會到底要不要另外在車上加裝監視器
asa00299 wrote:車子裝置成這樣為不違法? 不違法但極危險你一定沒看過國外撞擊測試影片前面一個小物品當遭受後方撞擊時會以像子彈般的速度射向人體因為慣性定律物品其實沒動是人體被後車推向前而你正前方就有一顆攝影機固定的再好駕駛技術再棒也無法保證白目人不會撞到妳專業?是全方面的而不是單方面
抱歉,我認為我並非什麼達人不達人的,遑論專業不專業,只是自己喜歡DIY,我想要deliver 的message是--1. 捍衛自己權益2. 如何幫助自己與別人3. 有效勸導別人不違規4. 有先例讓大家可參考至於安全不安全, 那是個人選擇, 你可選用有品牌有保障的市售產品, 我個人是不太care 這一塊! 目前還有正職工作pay 也不差, 若哪天失業了, 轉任檢舉達人或許是一個選項!至於要不要裝後擋監視器, 個人認為是必要的, prefer廣角的, 因為在前擋和後擋的對照下, 方可判斷相對位置. 剛剛看到另一PO文--機車騎士要求賠償30 萬, 此case, 個人認為--1. 轎車右轉有打方向燈,但機車還是撞上且受傷,現場又移位, 所以蠻不利的!2. 假如有目擊證人或路口監視器或許還有幫助,就怕是沒有! 後續處理在此就不贅述, 有其他有經驗前輩可答覆.3. 我們其他人就要好好想想如何防範, 我個人作法是--裝後擋監視器, 右轉前30 M~60M 就先打方向燈, 確認機慢道機車沒跟上, 迅速切到路邊等待依序右轉,此時已無空間讓機車鑽入, 若硬闖那就再說吧!
小帥倫 wrote:您的內文我沒看只看了...(恕刪) 我在一次被撞之後,也裝了行車記錄器了!沒辦法!當您遇過一次被撞,您就會想要裝了。更氣人的是,明明是自己被撞,對方下車後,竟然說,是我去撞他!聽了會吐血!
裝360度環景攝影機在車外,那不是找死嗎?不怕被拔走嗎?還要顧及防水功能&風阻係數什麼的! 況且我是喜歡DIY本錢也沒那麼粗, 這個idea 不make sense.基本上,我的車白天從後面和側面是看不出有啥不同,所以才有那麼多白目者在我左右&後面違規! 到晚上,應該可以瞬間讓違規者感受到電子花車在他左右,但不久之後整個空間又迅速歸於平淡!
asa00299 wrote:感謝大家的批評指教,...(恕刪) 看了你的回覆,也或許知道一些你所謂的"心路歷程",大家都是用路人所以知道在台灣騎車開車走路是有戶多或少的不舒服,比如說我看到翹管就是他X的想拿大鎖把他的管打爆,看到烏賊車就想把他的廢棄倒回他安全帽自己使用,但是我頂多會裝一台行車紀錄器,不會像你一樣把車改成這樣一般的"檢舉工具"。在我眼裡,你就好像是那個別人說的"職業檢舉人" ,而我雖然不是正義魔人也不是反派份子,但是卻是你如那些穿制服的警察,他們做不好的事情你幫他們做,幫他們開罰單逞罰那些危害他人用路權的用路人,可是治本嗎?
人過了一定年紀,經過社會&工作的歷練後就不會隨便讓別人逮到機會扣你罪名,所以你對那些違規的反應其實對現在的我來講其實是太直接了點! 要說這人治的社會公平? 其實一點兒都不公平! 例如:別人拿刀/槍要殺我, 我情急之下為了求生存,逮到機會拿起其他器具不小心把他打傷,竟還被告過失傷害! 這讓我想起很多年前的新聞說有一駕駛面對一個拿槍指著他的人,情急之下低頭踩油門把他撞倒了,後來也不知有無被判傷害但我記得很多人好像把他當英雄似的!其實我個人個性比較扶弱鋤強, 因為好處被強者佔光了他還拿喬目無法紀!至於弱者, 若是太超過,還是會給他適時警告一下! 基本上,就不要在我看得到地方拿喬,不然就追他追到底!另外, 為什麼要裝4支,因為比較沒死角, 假如可以叫我裝8支也可以,因這次的碰撞,我左邊就沒拍到,僅能靠後擋那支和前面三支來判斷相對位置, 對你, 我想後面至少還是要裝一支廣角的. 就目前而言,我並非檢舉達人,因我也不是沒事幹,還不至於要靠檢舉來過活,等哪天公司要裁員了, 再做考慮吧! 因我隨時可上工. 至於為什麼要裝這麼大辣辣?是因為我要讓看到的人知道有鏡頭在對著他. 像上次在路上看到小黃從我後面過來但直接佔用左轉道直行跑第一, 在過了幾個路口後我終於在他右邊了(此時該叭也叭了!該閃光也閃光照相了! 我就刻意降下右邊窗戶拿著麥克風指著我的三機跟他講, 沒看過! 回去跟你同行分享一下, 不要隨便違規侵犯別人權益! 不然就讓你們罰單吃不完!所以其實要治本, 警察已不能靠(現在就像一般公務員一樣--沒有效率, 想起三十年前的警察, 都比現在的有威嚴, 去警察局, 根本就是像一般公家機關一樣, 沒啥特別!), 所以就要靠媒體/網路把小老百姓的不爽讓大家都知道. 所以越多人知道then 越多壓力付諸於警察&違規的人, 那目的就達到了! 所以我才說, 叫警察去做防範犯罪--如教育宣導, 這一塊完全不見了! 不曉得現在的成人(&這一堆學生)還有幾個知道交通規則的!所以, 我有時在想, 假如我有一筆錢, 我一定要號召一群正義之士, 然後把攝影設備升級到像Google Map攝影車那麼招搖到處跑到處拍違規, 然後做成database並按時統計歸類, 哪一台車違規幾次, 然後一次寄給交警一次舉發, 那一次痛肯定很痛, 另外, 因網網相連, 若特別針對雙B....等超級好車, 若車主是官員還是大企業二代或"田僑"的, 特別再交給媒體去批露, 那肯定很精采!
了不起的設備, 我也差點被婊過所以我知道那種明明是對方錯卻無法舉證的不爽, N年前騎車經過砂石地面摔車, 被後面未保持行車距離的女人直接往我左小腿壓過後自己也摔車, 警察來看時卻變成我追撞, 因為我的車在後面他的在前面, 一大早的沒有目擊證人四周也沒有監視器, 對方又因為事故時稍微撞到頭有輕微腦震盪並造成記憶"中斷", 只剩下我自己的證詞, 後來還好因雙方都沒事了, 因此而不了了之, 我當時想過如果對方有生命危險, 那我這被害者不就變成殺人兇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