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能說~~時代在進步,但我們的政府在退步~~~ 無奈
sendoffy wrote:
車輛上路,各位看到的是汽車欺負機車比較多,還是機車欺負汽車比較多?違法的不抓,反而限制受害者的自由,就有如女性天黑出門可能會被強暴,所以限制女性夜間出門的權利,卻不去抓強暴犯一般



好棒的比喻.....
tom15800000 wrote:
老實說 我覺得中央駁回了 一些地方的輕軌建設 我覺得很不可思議

因為 就算虧了 至少是第一步落實大眾交通工具吧 <=顯示出政府只看眼前的"無能"政府


台灣早就該減少摩托車了,有的摩托車還會冒白煙 黑煙的!!

規劃機車待轉區 不就是政府變相支持人民騎機車嗎?? 

所以我覺得要廢掉機車待轉區 而且車禍意外也頻傳

應該是要學學日本 在斑馬線前劃出一條腳踏車道 人行道也該淨空跟規劃一下了吧????

台灣路口的人行道 殘破不堪 連個黃色那個殘障步道都沒有?


建議機車再提高稅率 最好是跟車子一樣高

買腳踏車有補助!!


以上是我的看法 不喜歡的人 就走 不用在這邊漫罵

這種調調 和之前台南的那位自稱高材生一樣耶...

每當我想到腦殘越來越多

我就對未來充滿不安啊
kai520taipei wrote:
要減少車禍 就該規定...(恕刪)


規定一值都是如此,我很好奇你的駕照哪來的
tom15800000 wrote:
老實說 我覺得中央駁...(恕刪)

很多搜尋引擎不是都有網誌供人使用嗎
想要很多人看又不要人家評論..你加甲仙捏
tom15800000 wrote:
老實說 我覺得中央駁...(恕刪)


你不知道未來的趨勢是個人移動工具嗎? 汽車其實算是高耗能的交通工具 又常常坐不滿4個人 更是雪上加霜
之前看過報導 機車跟座大眾工具耗能差不多,火車最低

所以減少汽車 也許會實際一點

腳踏車也有很多缺點 光是收納跟偷竊就夠你操心了

待轉區、慢車道絕對要保留,但是不應該給高速移動的機車,給真正的慢車用,如50cc以下機車、腳踏車....直接解決自行車道的問題

至於輕軌 事情不是你想得這麼簡單= =
人數不夠 車還是會照開 有比較省嗎?
要知道我們用的電很多也是燒出來的

不如座公車比較實際





乙烯 wrote:
規定一值都是如此,我...(恕刪)


抱歉喔 國外換台灣駕照的
講的就是在國外機車和車子的共存模式
規定一直都如此不代表就是對的
Nice Meet to U~
tom15800000 wrote:
老實說 我覺得中央駁...(恕刪)


當然可以,
人人一台重機,
和汽車一樣資格,
你愛怎麼轉就怎麼轉
樓主失蹤了,射後不理.

看來像是賣單車的業者,最近單車熱退燒,不上來叫一叫怎行.

目前機車不能減少原因在於便利性,我家到上班地點沒有捷運,坐公車或開車要塞一小時
到公司還要租車位,騎機車20分鐘,在馬路上騎腳踏車還怕怕的,你說我該如何選擇?
kai520taipei wrote:
抱歉喔 國外換台灣...(恕刪)


你回的牛頭不對馬嘴

”要減少車禍 就該規定機車跟車子一樣的行駛方式
也就是說機車不能從車之間超過去 也不能在等紅燈時騎到前頭等
機車要當成車子來走 這樣車禍一定會減少”

這是你的文章,台灣的規定就是照你說的在規定,問題是車禍有少嗎?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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