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戶齊 wrote:
錯了犯錯也要自己知道...(恕刪)
樓主真的應該獲得白目之瞳勳章一枚

你不會讓你老婆小孩先下車,你在自己去找停車位啊???走幾步路會死嗎??
真的,我只能說警察唯一做錯的事就是沒有開罰單給你.....

路邊的併排臨停應該以意圖殺人論處.....

----------------自以為是神結果只是張紙------------------------------
kami0615 wrote:
昨晚帶著小朋友去看醫生, 因路邊無停車格, 並排臨停打雙黃燈, 並進去掛號等待看診, 哇勒!! 看診拿完藥還沒出診所, 眼睛餘光已看到紅藍色警示燈在我後車閃啊閃的, 我一個箭步快飛出去, 恩~~沒錯, 是巡邏車, 這時車上四人一同下車, 八隻眼睛看著我, 那位駕駛座警員已拿出台製銀色儍瓜數位相機準備要拍照, 我遲疑了一下, 另外副駕駛座的警員拿著警示棒開始手一指大聲斥喝(操台語, 起碼有60分貝吧我想):啊不快給偶開走......頓時間冷空氣凝結, 本想要跟他們說~~咖客氣一點, 心想算了, 先帶小朋友&老婆回家, 一路上想著, 兇個屌啊!! 我又不是黑衣人也不是殺角頭的神祕人, 有必要那~~~~摸兇嗎!? XX的!!! (我也知道台中警察最近受社會與論壓力大, 我承認路邊臨停是我不對先, 但我是市井小小民), 在美國, 就算是交通違規, 高大魁武的policeman 也很客氣禮貌的跟你說: sir, please remove ur car, 哇靠, 身材壯碩, 可是講話彬彬有禮, 聽起來就爽, 相反的昨晚那位警兄, 矮肥短, 勸導超沒品, 四名還同時下車, 抓通緝犯嗎?! 如過換成是議員或民代, 結果就會不一樣了, 我都會想像那畫面了...#$%^&*...算一算, 臨停大概有七方多鐘吧!!! 現在想想他們拍照時忘記給它比個YA!! 再過幾天應就會收到照片跟罰單, 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