彼得‧林尊 wrote:
哈哈....關於這個...(恕刪)

不過在天治這群人之前已經害到很多人了,所以如果法律無法保障人民有免於恐懼的自由,那只好仰賴非法正義了
(阿共阿)都沒這問題

各位大大知道為何嗎

因為他會拿AK直接掃

請阿共阿支援高雄一下

之前有一篇阿共阿的新聞

車站前有人被持刀脅持,一個女警扮路人

找機會過去直接爆頭,好像直接連開三槍

秒殺

台灣警察多多學習此技巧
樓上的提議小弟也想過,不過小弟比較壞心,選擇拿美製M82A1(下圖中有狙擊鏡那隻大傢伙),直接二公里外描準帶頭飆的那幾個,直接解決掉他們的交通工具,等他們摔傷沒死再料裡這堆人
唉~天壤之別~
台灣警察還怕派出所玻璃被飆車族用瓦斯槍打破....
然後被水果日報拍到= =+然後會很丟臉....
.....然後所長會換人
Yang咩 wrote:
晚上在電視上的新聞討論節目上主持人說的....
高雄年輕人以為集結飆車很時尚...
好吧~那就在時尚與流行版上發表吧~
不管是不是這麼認為.....高雄的警察為什麼沒嚴格取締?
一堆人帶傢伙放在車上....
一群人只要有人起鬨全部都會失去理智...
高雄好像很常有這種事,警察到底在做啥?
一群人飆車只抓到3個人?我怎麼覺得是警察不想抓?
用口袋戰術隨便也抓個一半以上吧?會很難嗎?
本來還打算這陣子請個假去高雄逛逛的說......
看到新聞就不太想去了.......(恕刪)





飆車這全台北中南都有!

只說高雄人飆車很時尚..哪北部中部的飆仔又是什麼感覺?

tangcs wrote:
昨天晚上看到國家地理雜誌"超級城市 高雄"最後一段話,說現在高雄人會驕傲的說"我是高雄人",比照一下,真的很諷刺,低俗又落後!


能否請您解釋一下
您所謂的"低俗又落後!"指的是什麼
是指飆車族嗎?
還是那些"會驕傲的說"我是高雄人""的人?

為了避免誤解您的意思
還請您說明一下
不然我這"高雄人"覺得滿受傷的
政府與A片的差別:一個是沒經驗愛裝有經驗 一個是有經驗愛裝沒經驗;兩者躺著幹都能上。
army0916 wrote:
能否請您解釋一下您所...(恕刪)


就當做有人狗眼看人低就好囉~~~
army0916 wrote:
能否請您解釋一下您所...(恕刪)


選舉將近,這種人特別多

故意用一些激烈的言論激起民眾間種族、區域的對立與衝突

選舉澳步....大大可以不用理會他

結論就是:在台灣,聚眾就是時尚
所以一群人騎機車飆車=時尚
一群人開四輪飆車=時尚
一群人搞隊騎單車=時尚
一群人在01打嘴砲=時尚
taider1978 wrote:
飆車時不時尚??依我...(恕刪)


標準的大車嘴臉...

騎大車了不起?? 改小車就俗不可耐??

什麼跟什麼...
Confidence in mo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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