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阿偉 wrote:
開原廠霧燈在你眼裡是跟闖紅燈一樣嚴重...(恕刪)
開原廠霧燈讓對向駕駛人為了閃避而撞車跟闖紅燈讓左右來車駕駛人為了閃避而撞車確實是一樣嚴重
反正結果都是害別人撞車 差別在於闖紅燈不一定會對自己造成損害而已
確實是有這個可能性 否則就不會因此修正道路法的關於開燈行駛的規定
實際上行車的時候打開不必要的照明確實是影響到對向車的行車安全
我認為樓上的說的很多
霧燈屬行車輔助燈
用途在於大霧或大雨時提高照明度之用 並非夜間行駛應有之正常照明
屏東阿偉 wrote:
我承認我的確不知道交...(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