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度量衡法規定油量計法定公差規定為±5,所以這數據應該是合理範圍
弟本身也在加油站工作(民營連鎖),加油機的廠牌有好幾種,小數點後有分兩位與三位
不過不管是幾位,我都會建議各位加公升整數,是爭議最少的
即使不是加公升整數,例如加滿,也會建議加滿跳槍就好
主要是因為油槍有一個油氣回收裝置,如果跳槍還繼續加,
噴起的油多多少少都會被油氣回收裝置收回油槽裡,雖然不多,可累積下來我猜也不是不少
另外加油站一般都有自我的定期10公升試桶以及經濟部的度量衡檢測
所以基本上出油的量較不會有太大誤差,否則早就被踢爆了~~
各位也可以搜尋"從加油機操作談出油短少問題"這個字串,會有中油發出的新聞稿可以參考
http://hoher.idv.tw/sn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