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ntasyalex wrote:
那個路段我記得不是限速是110?
2008年:
* 3月16日:大安溪橋(泰安服務區北端)至楠梓交流道路段,速限調高至時速110公里。
來源:維基百科
泰安服務區位於台中縣后里鄉
而原PO是在三義苗栗路段
所以速限是100公里
你要把大家相傳的+-10算上去那就是110公里
北上過泰安後要多留意別超速囉
就是要確實做到"速度大於右邊車道"這要件
那台nissan白目 明明就要拉大跟po文車主的距離
卻突然放掉油門慢下來 是要造一座移動城牆嗎 @@
沒鳥收罰單開屁超車道
p.s po文車主 假使再遇到這種情況 我相信以台灣的交通文化 這種情況也不會是最後一次.
第一個反應就也是跟著放掉油門 (不是踩煞車) 讓出距離給他過 不想放掉油門 就大踩油門 .
不要跟著製造城牆卡人位置就好!
假如有做到這點 相信就算對方精神不好的 也不會找你麻煩 只會找那個nissan的車主!
但如果你跟著一起卡!對方又剛剛好想找人吵架的話!看上哪台就替天由命了 @@
搞不懂 讓趕時間的人這麼難嗎 一定想要逼人亮出噴子才懂的認錯 碰到瘋子要怪誰
Nice Meet to U~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