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照不知道怎麼考的
闖紅燈就是不對
申訴只是硬坳
死死卡好
yu10595 wrote:
首先感謝剛發文就有許...(恕刪)
yu10595 wrote:
首先感謝剛發文就有許多人回應,但請發表回覆時注意文字內容和
就是想罵人的意圖(之前就有人不爽告了回覆文章的人,請不要浪費自已的
時間),回過申訴或不過申訴就好了。謝謝
在此我認為可申訴的理由是用 交通部82.04.22. 交路字第00九八一一號函
交通部八十二年三月廿七日研商闖紅燈認定標準會議紀錄
二、為促使駕駛人回歸於對標線之認知,同時兼顧執法技術層面與大眾接受程度,茲將面對圓形紅燈時超越停止線或闖紅燈之認定敘述如后提供參考:
(二)有繪設路口範圍者:車輛無視於紅燈警示,有穿越路口之意圖,而車身已伸入路口範圍亦視同闖紅燈;若僅伸越停止線而未達路口範圍者,則視為不遵守標線指示。(可以處罰條例第六十條第三項之規定處分之)
(三)無繪設路口範圍者:以車輛無視於紅燈號誌,而有穿越路口之企圖,其車身並已伸越停止線並足以妨害其他方向人(若有行人穿越道)、車通行者亦以闖紅燈論處;若僅車身伸越停止線則以不遵守標線指示視之。
所我認為我是不遵守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處以$900罰鍰才對
來源 : 交通部網站交通法規 行政解釋查詢
http://www.motc.gov.tw/mocwebGIP/wSite/ct?xItem=4240&ctNode=478&mp=...(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