腳踏車無敵(闖紅燈)嗎?真是倒楣...

我也是腳踏車下的受害者,現在等著被告中.....

我一直認為腳踏車這種沒牌車不應該在馬路上任意穿梭~

如果是騎河堤我覺得無所謂~

而且也太危險了,輕輕一撞就飛走了~

車禍記住不論對方怎麼求千萬不能心軟,馬上直接報警~

記得去保第三人任意險,保險員會幫你跟對方做協調,你不用自己出面~

我也是被害了以後才學到的寶貴的一課~
哦...這要以身相許才是 !!
人家
我覺得你會變肇事逃逸

下次先報警吧
昨天我騎單車時,要過路口
一個騎機車的也闖紅燈
我說了一句"沒看到紅燈喔"

他也回我"哭夭喔"


k4141 wrote:
就在今天晚上(10/16),8點半左右,小弟在屏東市中正路(老庄問茶的大路口)發生車禍,為何要闖紅燈阿?而且還是腳踏車,屏女的女學生,當下很莫名奇妙的,女學生應該是被車子擋住,以至於我來不及反應,好險當下大概約40-50左右的車速,因為突然冒出來根本無法反應...

就這樣小弟的臉著地,手著地,都是皮肉傷,起身只跟女學生說了一句話:妳闖紅燈耶!!!

然後自己也沒有報警,就牽起車子試著發動然後離開現場了.

會不想報警是因為覺得對方是學生,加上自己也只是皮肉傷.

可是目前大概自己估價了一下,前面板約1300元.前鳥頭800-1000元.右後方照後鏡400-500元,自己又要傷合包了.

願大家行車平安注意安全,有時後就算自己已經很注意了也很遵守交通號誌了,可是往往就是會有說不近的意外......(恕刪)

他就算衝到你前面自殺
你撞上他
你還是賠很大


雖然沒有紅綠燈
不管汽車機車腳踏車小巷出大路要轉彎麻煩先停一下看清楚再開好嗎?

好在我的速度不算快
已經瞄到他要從小巷轉彎騎出來了
按聲短喇叭提醒
他理都不理
照樣衝他的阿
按聲一秒長喇叭
快點緊急煞車
還轉頭瞪我
後來車子有經過到他旁邊
還一直瞪我一直瞪我
到底誰對誰錯了阿?




腳踏車還真是無敵

綠燈時 他說他是車子 就跟車流一起走
紅燈時 他就說他是行人(腳踏車好像是歸類在速人 等於跑步的人) 就跟行人一起走或騎上人行道
忽然想到一個小故事
"森林裡的蝙蝠"

而且腳踏車沒有車牌
完全拿他沒辦法阿

在奇摩知識看到的
騎單車都可以以『速人』名義上人行道,那直排輪、滑板、滑布鞋、蛇板等少年代步工具咧,也是可以在都市的人行道亂晃嗎?

反三之,老人用電動代步車、電動腳踏車等不需考駕照、戴安全帽的代步工具,它們算是可以行駛在道路的危險交通工具,還是『代步用』所以得行駛於人行道?
政府怎麼認定之??????????????

騎士騎自行車,馬路上到處趴趴走,到底算車子,還是行人?答案公佈,兩者皆是,交通部修法,打算往後針對自行車採取雙重模式,還發明新名詞:「速人」。只要是騎上人行道,速度較快,用兩個輪子來代步的行人,就是所謂的速人 ,一旦騎上馬路,角色又轉換,變成了速度慢的慢車,擁有雙重角色。
shiuanmax wrote:
我也是腳踏車下的受害...


我一直認為腳踏車這種沒牌車不應該在馬路上任意穿梭~
如果是騎河堤我覺得無所謂~

(恕刪)


不是針對大大, 個人覺得騎河堤還是注意一下路人較好.

1. 萬一路人轉個身沒注意後面鐵馬, 就會發生類似騎車碰到鐵馬的狀況, 只是場景換成鐵馬+路人, 而且在河堤內通常沒有紅綠燈, 有得吵了.

2. 另一種case, 之前在河堤跑步, 跑在行人專用道上, 對向4~5台鐵馬衝過來, 有兩台逆向, 更有一台逆向到我這個方向的行人道上了. (各道只有地線區分, 沒有分隔島) 差一點跟他撞上...唉.

3. 之前假日在河堤, 看到有對父母帶著一個小小孩, 小小孩在河堤上騎三輪車. 跑到自行車道, 某位鐵馬騎士經過, 不知跟他父母講了什麼. 大約聽是叫他們旁邊一點, 但是是口氣較不好那種說法...這個就要請教一下各位大大, 河堤上畫自行車符號的兩條白線中間, 先把它叫為 "自行車道" 好了. 它的意義是什麼?
自行車專用道? 其它人儘量閃邊?
自行車優先道? 其它人車也可以用?
還是自行車限行白線內, 勿在線外行駛?

lobbenking wrote:
跟我之前的情況類似 當時大概五六十的時速
經過路口時有個高速行駛的公路車騎士闖紅燈
他就低著頭猛騎也不知道有沒有在看路

一發現時我就確認左後方無車然後減速大角度往他車尾閃,按了一聲喇叭
後來發現已經來不及轉向也沒無法停住可能要撞上了,但我心裡清楚閃過三個念頭
1. 車體打正,龍頭抓穩,不讓後輪鎖死,準備撞擊
2. 查看騎士,拍照存證
3. 叫警察和救護車

結果很幸運的
千鈞一髮閃過
差一點就撞到他後輪~

但我右後方的騎士大叫了一聲又停到淒厲的剎車聲
連人帶車滑倒還掃到自行車後輪...雙摔...
結果我還是停下來了進行上述步驟2,3
拍照 叫警察....
等警察來了 就描述一下我看到的一切 就閃了

我完全不想為了閃他而讓自己摔車,寧願撞他也不想讓自己受傷
很簡單...因為他闖紅燈~~
也許有人會說我自私

但我的想法很簡單
人不是看不懂亂紅燈的貓狗畜生
為什麼我要為了一個闖紅燈的人急煞車冒著摔車的風險?
如果我的車比他大,當然就是先顧好自己,能閃就閃,不能閃就只好做好衝撞準備撞他囉
萬一為了不碰到他然後出甚麼意外怎辦?? 要跟誰討?
只要我沒事要算帳大家再來慢慢算
...(恕刪)

非常正確的觀念加做法

台灣的法律就是太縱容那些加害者了

k4141 wrote:
不管是裝在安全帽還是車上,我覺得安全帽的好處是轉到那裡拍到那裡,可是壞處就是當飛出去的時候,就可能會無用了.

...(恕刪)

安全帽上的應該比較好
機動性比較高
你裝在龍頭上
出車禍事故
車子還不是一樣翻掉倒掉

k4141 wrote:
真的這種現象,在屏東地區很頻繁...

紅綠燈都只是參考,連戴安全帽也是.

可是到了高雄就比較少見,雖然也是會有,只是比較少數...(恕刪)

不用太難過了
我們新北市也一樣
只有台北市會比較守規矩
警察抓得嚴吧

峰玲 wrote:
如果是我的話我就會報...(恕刪)


非常贊同你的言論....

有時候我遇到那種為害我生命的阿桑 或阿伯

我都會用讓他們"印象深刻"的方式 記住這樣做是害人害己的

唯有這樣才能幫助他們不要倚老賣老 以為到了馬路這樣的戰場 大家都要理讓他們不守法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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