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ovico wrote:剛經過基隆路,一輛日...(恕刪) 挑釁的人 你也有分吧....採了點油門把他留在後面?? 你還真會美化文字那以他的角度來講,也是採了點油門 變換了一下車道而已一般人被切, 就讓他過去了,你追上去的用意不就是告訴對方要來跑一下嗎?又說對方無聊,你的反應跟對方其實半斤八兩...
夜市市長 wrote:自己開車順順開,不去...(恕刪) 順順開要看情況。應該有三種狀況,第一種是有一些瘋子想早些離開人間,以為蛇行快車也跩,也喜歡切車。這種人撞車別人會拍手。第二種是因為趕時間,看到有空就切的。第三是專門針對龜速車表達不滿的。就故意切車。就是有些白目者自己的車速比速限慢,又要佔內側車道。人家在趕時間。有閃燈也按叭叭。但白目者還是順順開。所以人家不切你才怪。所以千萬不要在內車道順順開會惹人厭。
撞他總比被他打死好吧!就算有罪,不要撞太大力也不會太重吧,如果有錄影可以證明對方要攻擊我,那應該是要毫不猶豫的撞他!千金難買早知道!早知道下車要跟人家好氣的講,卻被打死,再給你一次機會的話,你撞不撞他?問題是永遠不會再有機會!所以我已經打定主意,只要下車拿武器,我就撞他!只要看起來不懷好意,就油門踩到底,嚇死他!這一刻我不殺他,下一刻他就會殺我!這是戰爭!To do or not to do,that's your ca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