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utachun wrote:
其實您忘了說,可以給他一顆地瓜......

有想過,又輕巧好帶
問題是.. 不小心會炸到自己...
如果對方玩過棒球,接殺、一球投到我車裡,那就笑不出來了

inmore wrote:
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岡。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
...(恕刪)


大大
看來您已練就九陽神功囉 ^^
安全為重....不需要跟這種人搏生命阿!!!
現在知道了!以後遇到人家亮槍,一定要叫持槍者先退彈匣,看一下是否是真的子彈,是的話才叫他老大^_^

powerchen58 wrote:
CO2......這是二氧化碳,給車吸,人吸了應該會掛,因為缺氧-車吸了會......
太好笑了
應該是NO2吧,無言...(恕刪)


我想車子也不吸NO2吧...

vicovico wrote:
剛經過基隆路,一輛日...(恕刪)


挑釁的人 你也有分吧....

採了點油門把他留在後面?? 你還真會美化文字

那以他的角度來講,也是採了點油門 變換了一下車道而已

一般人被切, 就讓他過去了,

你追上去的用意不就是告訴對方要來跑一下嗎?

又說對方無聊,你的反應跟對方其實半斤八兩...

夜市市長 wrote:
自己開車順順開,不去...(恕刪)


順順開要看情況。應該有三種狀況,
第一種是有一些瘋子想早些離開人間,以為蛇行快車也跩,也喜歡切車。這種人撞車別人會拍手。
第二種是因為趕時間,看到有空就切的。
第三是專門針對龜速車表達不滿的。就故意切車。就是有些白目者自己的車速比速限慢,又要佔內側車道。人家在趕時間。有閃燈也按叭叭。但白目者還是順順開。所以人家不切你才怪。所以千萬不要在內車道順順開
會惹人厭。
會不會哪天兩邊都拿瓦斯槍

最後在馬路上變成一場生存遊戲????

這時候就先暫停換上迷彩服
請國道警察當裁判
撞他總比被他打死好吧!就算有罪,不要撞太大力也不會太重吧,如果有錄影可以證明對方要攻擊我,那應該是要毫不猶豫的撞他!

千金難買早知道!早知道下車要跟人家好氣的講,卻被打死,再給你一次機會的話,你撞不撞他?

問題是永遠不會再有機會!

所以我已經打定主意,只要下車拿武器,我就撞他!
只要看起來不懷好意,就油門踩到底,嚇死他!

這一刻我不殺他,下一刻他就會殺我!這是戰爭!
To do or not to do,that's your 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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