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sonhwung wrote:1.樓主只是描述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讓人不安全、不舒服,請求改進(不管後車是誰), 有錯嗎?...(恕刪) 樓主所遇到的後車是 LUXGEN MPV ,掛了試車牌,但是他不能確定該車駕駛是否為納智捷公司的員工,但樓主本文的標題與內容,都是直接指名要納智捷總公司來檢討改進,並且要求員工。所以,在邏輯性與道理上仍是有些爭議的。
2010ian wrote:樓主有沒有發現,你開車好像都是被超車的(舊發文內有一篇被人超車的討論)為什麼會這樣呢(恕刪) 1. 我文章中寫過,在市區被惡性超車一次,請大家要注意防禦駕駛,你就認為我一直被超車??2. 你要不要也聯想,我是高速公路內線龜車的一員??3. 還是大家要開始尬說,誰開車開的好?開車開的久,誰年紀比較輕,誰的車子好?您的聯想力太豐富了吧?
不要忘記樓主有提到後來前方有一輛貨車,目測時速70,所以有保持距離,那這保持拒離應該就是減速吧!嗨翻天 wrote:進隧道:3:12出隧道:7:12隧道內待4:00八卦山長隧道全長4935M所以你開的速度 = (4.935KM / 4Min) x 60Min = 74.025 KM/HR跟樓主所講他開時速80公里不符
winfredkuo wrote:Luxgen 我倒是...(恕刪) 是的. 大家都越來越厲害了..開著YY車牌的. 一定是員工.你也提到了試乘車.為什麼你沒想到他是試乘的客戶勒.大家思考邏輯真的好特別. 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hsuhaochang wrote:你開你的除非他用大燈狂閃你不然她逼你 你還是開你的有差嗎... 有差嗎??若我前面有狀況,我必須緊急煞車我後座的家人怎麼辦??還有我的車子不夠好,沒有主動式頭枕「您」,有沒有聽過「甩鞭症候群」 hsuhaochang wrote:有差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