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路經過機車停車場要收費30元...

看了樓主的PO文好像是樓主對
看了對方的回文又好像是對方對

不想讓這棟樓沈下去
頂一下
大家四目以待

光明之戀 wrote:
真的很無奈 下次不會...(恕刪)

第一次聽到要收過路費..這個會不會有點太誇張
mimichen5647 wrote:
我就是那位跟你收錢的...(恕刪)

這樣可以告刑法?還有標一下注音符號別一直打==>~~~
那請你公開你家的地址~我也找人去踩一踩==>這句話有點隱喻恐嚇

光明之戀 wrote:
真的很無奈 下次不會去停車了

從新市火車站前步行出來 想說那邊有個機車停車場 經過可以到比較近的另一條路

結果 走進去就被裡面的人叫住

裡面的人員說:如果沒要取車 經過要收30元過路費....

態度還很不好很強硬... 整個都無奈了

我也說不好意思了 我不曉得 經過要收取30元

他就說有寫告示 硬要收取30塊 (但是告示真的貼在很不明顯的地方)

想一想是我錯在先! 只是 態度真的很不好

很無奈的給了30塊 停機車一天也才20塊 走過去就30塊...

真是太好賺了吧

哀~ 受氣又花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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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說花錢消災買教訓吧~~哀~只是這樣30塊...真的很...

有貼告示 但是貼的超級不明顯 是貼在那種不會引人注目的地方

而且還是我走過才叫住我跟我收錢 比先走前收錢更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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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算私人土地 因為有鐵皮屋

當下我也很想叫對方開發票 甚至連50塊給他都想說不用找零了

只是她叫他老公來 想想花錢當消災好了

不想再當場多嘴了

剛剛用google 地圖 沒辦法看到那間 只能說面對新市火車站右手邊新開的


mimichen5647 wrote:
我就是那位跟你收錢的老板娘~首先~如果你有身心嚴重障礙~智力障礙~聽力障礙~語言障礙及弱視失明等~我可以鄭重的跟你道歉~並請你來停車場退費~如果你沒有~請你三日內馬上出現並且道歉~否則我就請電信警察把你找出來面對刑責告你~我已經把你進場的畫面全部給你學校的教官~你就最好自己出來澄清事實!

當天晚上您已經過我們的私設停車場門口又倒退走進入口~我本人在門口就看到你跟你的女性朋友手牽手一直聊天(入口就有寫~非寄車客戶請勿通行~如通行視同消費~一律酌收30元管理費用)你假裝沒看見~監視器畫面明明有拍到你有看到告示牌這是一個私設停車場寄車要收費的~

本小姐我~一直問你~先生~請問你要取車嗎?請出示取車票?這句話起碼問了你10遍~你當時後一直猛跟你女

朋友聊天,根本不理會我的問話~試問你是故意魚目混珠趁取車人潮多想來我們的停車場觀察地形以便偷車

嗎?還是犯案呢?這個我也把你的畫面送到刑事組去做紀錄~相信不久~刑警會找你做筆錄!

當天~您冒冒失失的闖進我們私設的停車場~後來我確認你不是停車的客人~請你再來看清楚~告示牌的內容

要!您就消費請付錢~不!就請原路繞回去.畢竟這是私設停車場~我們有保管車輛的責任~您這樣冒冒失失一句

話也沒有就闖進來~你家要讓陌生人隨便進出就是~那請你公開你家的地址~我也找人去踩一踩~付你三倍的費

用我也可以啦~再說~新市車站旁邊就有給旅客走的人行道奇怪咧~你明明就是在這附近讀書~應該很清楚附近

的地形才是!一定要走我們私設停車場的車道嗎?你的眼睛難道沒看到公用的走道嗎?其實錄影畫面都顯示

你有看到~你就是自私想要方便還是有什麼犯案的動機被逮到了還有臉說別人~

最不自重的是~你自己要付錢沒人強迫你喔~不然你就走回去原路嗎~怪耶~我也沒結婚哪來的先生阿~你根本

就是眼睛哪裡有問題啦~你女朋友還罵我是瘋子還有你這種冒冒失失闖進來的行為~我有當場找警察把你們送

到警察局去嗎?早知道就把你送到警察局去讓你爸媽來把你領回去好了~收你錢算是客氣!不然~我們場內的水

電還有丟車的風險你來承擔阿~

最可惡的是~你找什麼壹電視~壹蘋果想要學人家踢爆~ ~你小小年紀不學好~

你自己幹的壞事要找記者來當打手~真是不要.....!!

今天我也請記者來訪問你了!你就出面說明清楚阿~我已經把你當天的的監視畫面都給了記者~

你自己看著辦就出來面對阿~明明就是讀書人作風確實很令人不 (恕刪)


照例 , 先備份存檔!
非私密事件,請勿以pm連絡.有問題歡迎在公開園地聊天.
我今天如果看到這篇新聞應該會會心一笑............

回復原po,換作是我聽到要收錢我會原路退回去,你為何不選擇這麼做呢?

雲遊台灣 wrote:
照例 , 先備份存檔...(恕刪)


好精彩~~
應該發到閒聊版去~~~

收費的確不合理
硬闖也是...

就看最後的真相了XD
行有不得者,皆反求諸己。|弟子規 http://www.bfnn.org/book/books2/1722.htm
期待續集!別沉下去
收費停車場屬公開營業場所,大如百貨公司、小至騎樓路邊攤哪個不是私人的?
沒消費經過就要收費?這可有很大的爭議.

硬說是私人土地,要嘛你就不開放就百分百私用,私闖就成立

當時狀況如有限制不給離開,可以先報警
可能有[強制罪]跟[妨害自由]的疑慮

總之,期待續集!

光明之戀 wrote:
真的很無奈 下次不會...(恕刪)

卡~ 還真敢要。

此路是我開,強盜來了
真好笑~就算是公有停車場.
老子我沒停車~尿急進去撇個條. 也不用收費啊!
那你的停車車位要讓陌生人隨便經過進出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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