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騎樓人行道,害死騎士,車主涉過失致死,直喊冤。


fruits0800 wrote:
騎士被撞飛後,可能只...(恕刪)


這就是台灣奇怪的法律
以前我們也發生過停路邊準備開出來時
看到一台騎很快的機車過來想說先停著要讓他先過
誰知道他直接撞上來摔倒後被其他車碾斃
後來才知道撞我們的未成年酒測值又高達1.0
最後肇事鑑定變成我們轉彎車未禮讓直行車
早知道我就開出來搞不好變成他撞我後車廂
最後也是賠了對方好幾百萬

台灣的法律就是死者為大
只要有人過往就是要有人倒楣
換個角度想
若這個人沒有過往只是受傷的話
看是誰要賠誰還不知道勒

真人不說假話 wrote:
對阿

改個管就叫飆車族

就好像

制服衣服拉出來就叫太保

染個頭髮就叫太妹

殊不知

這只是外表不是內在

無稽之談


說的很有道理
這些人都是有 內在 的
不是醫生好歹也是律師法官之類的

bbblee wrote:
一萬台停在人行道上的...(恕刪)


全台汽車光在路上一年就撞死一千多人了~還不包括因違停造成事故傷亡的人數

我覺得全台灣路上最危險的族群就是汽車駕駛人不過份~


改管不等同飆車~無知自私的駕駛人才是最危險的~

albertgiants wrote:
顯然, 媒體在這則短暫的報導中並沒有把事情的全貌說清楚,

高雄的騎樓, 有分為不允許停車和允許停車兩種(不知法律上為何, 但實務上的確如此),
不許停車例如建國二路的騎樓, 即使你住在那都還要另找停車位,
澄清路西側(出事的路段)是允許汽機車停放騎樓的地方,
該處有約2-2.5m 的人行道+騎樓,
但因為行人通常走騎樓(躲太陽),
久而久之若要停車就在騎樓與建築物間留一點空間,
所以車子後輪以後的部分就會停靠在人行道上,
這是約定成俗的停法.

這裡不是要幫肇事車主講話,
而是政府若真不允許這樣停, 那就全面性的清除人行道的障礙物, 車輛, 不會每次出事都把它看作是單獨的案例,
然後只懲罰這位肇事者,
然後草草了事,
卻不對系統性的問題做管理.

影片中也有照到, 也不是只有肇事車輛這樣停,
後面一排汽機車, 看版全擋住人行道,
其實我是贊成若是人行道+騎樓地配置,
人行道淨空而騎樓給予停車,
這樣就沒有繞來繞去與騎樓高低差的的問題.

總之, 政府請拿出統一的管理辦法,難怪有人說台灣的民主是 "民" 眾自 "主",
很多道路上的違規也是如此, 明明是經常性的問題,
出事了, 才以個案處理, 而不是去預防性的避免事情的發生.

...(恕刪)

a大你說的很好阿
跟你討論一下啦
這個新聞唷
沒錯啦
違停就是違停啦
重點
沒出事就沒事
出事就有事啦


我分享兩個實際經驗給你聽

1
好幾年前的事了(新北市)
打110檢舉騎樓停車(汽車)
一整條街約20幾台
後來警察來了
一台都沒有開單
我又打電話去問
承辦員警說
"這裡騎樓停車是可以的 只要有留讓人行走的空間就可以了"
連警察都這麼說了
所以從那次以後
騎樓停車我再也不檢舉
大家互相體諒嘛

2
幾個月前的事而已(台北市)
拍照檢舉人行道停車
承辦員警不舉發
理由是甚麼?
說給你聽
"因為該路段已實施機車退出騎樓 而紅線又不能停車 所以人行道要供民眾停車 體諒民眾..."
喔
原來人行道是可以停車的唷

這告訴我們甚麼
原來這些事是警察默許的
不出事沒事
那如果出事了呢?
馬上撇得一乾二淨
"該車是違停 我們都是依法...巴拉巴拉"

有時候想想
警察說的也不無道理
騎樓不能停車 人行道不能停車 紅黃線不能停車
那車子要停哪裡?
樓上有人講了
停家裡嘛
家裡一樓挖成車庫
客廳擺到二樓阿
行
當然行
這樣做的人有多少?
講是一回事
做又是另外一回事

牛肉不能加瘦肉精
大家都知道
結果呢?
電視新聞在報
幾乎全部都加啦
連大型連鎖牛排店都有了
更不用說那些沒名小間的了
講是一回事
做又是另外一回事

那我呢?
我從來沒把車停過騎樓嗎?
說真的
我還真沒把車停過騎樓過
家裡運氣好
還有一些停車位
就算買八台車也不怕沒位子停
我上面會講那些話
只是比較會站在那些沒停車位人的立場想而已

a大
這是我的實際經驗分享囉


Passenger wrote:
為什麼要相信你,相信...(恕刪)


因為我遇過~一台汽車在路肩並且是雙黃線無敵大迴轉~方向燈也沒打

我的機車直行都已經在他斜後方一公尺他根本看都沒看突然轉了過來

想按喇叭和煞車都來不及煞就被他A倒~

他下車第一句話就是你為什麼要騎那麼快~我當時車速50左右

我的手腳都擦破皮~等了一個多月才長出薄薄的新皮

車子修了兩萬多

一個多月跑醫院敷藥七八次+車禍當晚急診處理費用也花了數千元

因為車禍發生當下車主說會負責而心軟私下處理沒報警

等之後要跟他請款後~他拿出三千說他沒錢~要不要隨便你

所以我認為人不能太好心~開車的駕駛人也有很多爛人

認為自己鐵包肉就亂亂開~出了事就擺爛當龜兒子

trri888 wrote:
因為我遇過~一台汽車...(恕刪)


斜後方一公尺的機車,對任何汽車駕駛都是看不到的....
首先後視鏡看不到,就算轉頭看,也完全看不到,被車門、B柱給擋到了...(除非窗戶搖下,把頭伸出去看才能看到)
對汽車駕駛來說,那輛機車是不存在的
既然不存在....當然就會馬上行動搂...

那個區域...就是汽車的死角....

trri888 wrote:
因為我遇過~一台汽車...(恕刪)


無聊透頂!!!你有無身亡呢??兩個案子怎麼可以相比較..
你有沒有騎快我不曉得...頂多是受傷而已..不會身亡..
騎慢肯定不會出事...所以你要相信誰?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天魔人 wrote:
很多人都說改管不代表就是飆車族
那他帶西瓜皮
這應該足夠證明他是飆車族了吧 ?

真的假的 , 帶瓜皮帽的就是飆車族

難怪早上上班的路上 , 大家都騎很快.......
trri888 wrote:
我覺得全台灣路上最危險的族群就是汽車駕駛人不過份~
...(恕刪)


你說的沒錯,最危險的就是騎機車的"汽車駕駛人",很認同你這句話!


ps有疑問的話請去問米咖,因為這是他說的"統稱汽車駕駛人"!
trri888 wrote:
因為車禍發生當下車主說會負責而心軟私下處理沒報警

等之後要跟他請款後~他拿出三千說他沒錢~要不要隨便你

所以我認為人不能太好心~開車的駕駛人也有很多爛人


我聽過很多要求私下處理、不要報警的

很多是酒駕、通緝犯、無照、想賴帳或是精通法律的,

不報警,你就不能告過失傷害,

自己就得想辦法去跟 這群牛鬼蛇神 要錢

所以要表現好心,是你手上有劍,你可以決定要不要砍時,才去發揮你的好心 !

不是 "心地善良" 的,把劍送給別人 ...


但,你的案例跟這個案子完全無關 !

除非你當時是沒戴安全帽、改管、改喇叭、飆車 !
人生就該好好的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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