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停騎樓人行道,害死騎士,車主涉過失致死,直喊冤。



騎士被撞飛後,可能只要滑行一段距離,就會停下來,

卻因為汽車違停,減少了緩衝的空間。怎麼會跟你沒關係?
fruits0800 wrote:
騎士被撞飛後,可能只...(恕刪)


發生在高雄又騎Many又改朝天管又改汽笛

我會希望多死幾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很多人都說改管不代表就是飆車族

那他帶西瓜皮

這應該足夠證明他是飆車族了吧 ?


如果人類連愛一個人都被自己綁住 ,那世界末日已來到不需要等到地球毀滅掉的那天 .

fruits0800 wrote:
騎士被撞飛後,可能只...(恕刪)

有人掉樓,因撞及車頂緩衝未死......

騎樓本來就是公共空間 只是台灣人都當成自己的

大家都這樣停 沒出事當然沒人管 一出是人家就要牽拖你

所以還是停到家裡去吧

tz0010905 wrote:
騎樓本來就是公共空間...(恕刪)


不只是騎樓,已經凸出人行道一大截了,

被告也是沒辦法
看電視新聞
汽車左後方就是消防栓
若汽車沒停在那
沒載安全帽的騎士
可能會撞到消防栓致死
到時會不會怪消防局,要求國賠
就算沒撞到消防栓,也可能撞到騎樓柱
所以屋主倒霉就是涉過失致死

fruits0800 wrote:
騎士被撞飛後,可能只...(恕刪)


這時才發現住大樓的好處:愛車不用吹風日曬雨淋 + 天外飛來的風險 ^^

另,畫面中的 many ~~ 是19歲大學生騎的是吧 ~~ 改成那個樣子是吧 !!
早早收掉也不意外滴 !!
車主真倒楣。

又再次證明政府獨厚機車族,
只有機車可以停騎樓、可以闖紅燈、可以逆向、變換車道可以不打燈、
變換車道可以無視汽車的存在、看汽車不爽可以直直撞上去還能要求汽車駕駛賠償等。

這個例子如果是汽車駕駛撞上騎樓的機車而汽車駕駛亡,汽車駕駛可能還得賠償機車的損失哩!

機車族為什麼為讓人厭惡的其中一個原因就是自己的不注意而出了事情,
通通都是別人的錯,都是別人要賠他們,不管是國家、汽車駕駛、甚至是行人都得賠償機車,
這也是反對開放機車路權的原因之一,否則機車將會在路上橫行霸道。
真的,未開放路權時,大家都賠慘了,開放路權還得了。
以弱小自許博取同情,實際上卻是無視法規、恣意妄為,這樣的族群也敢要求路權?我呸!

天魔人 wrote:
在高雄又是Many有改朝天管有改汽笛

我會希望多死幾個



私底下我也是這麼希望的......

尤其是改裝後半夜亂按喇叭排氣管故意弄得很大聲的那種

如果當時車子沒停那
有辦法證明滑行到撞牆撞什東西
後不會死嗎?

只說明撞到車後死
但不代表不撞到車後不會死
假使撞車撞啥都死
那車主真得很雖小

另外假設 機車騎士被撞的那時已無生命跡象
然後屍體在撞到
逆向走路的阿婆,人行道上蹲著吃麵的阿公
闖紅燈的小狗,左彎不打方向燈沒啥減速的大姊
騎樓上的花棚.臨停尿尿的公務員
騎樓上請留通道的告示牌
白線旁收垃圾的垃圾車,黃線尚待收的廚餘桶
正要臨停人行道上買東西騎機車的大哥
下或暫放人行道上的保麗龍

等等 這些呢?全都過失致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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