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L wrote:
車流順暢時, 比大車...(恕刪)
"讓大車先過"我開車時也會這麼做,也不習慣跟在大車旁邊,也不會一上路就一路內線到底。只是(純討論),如果在每個車道都有比較多車的情況下,或是大車用比限速加10寬限值還高的速度高速後方接近時,還是碰上了來咬屁屁的大車,那是要被大車咬到的那輛小車是要去當「共犯」,再去咬他前面的車為後面的大車開道嗎?
大貨車駕駛檯相對於小車高很多,視野也相對於小車來的深遠,舉例(只是舉例)來說,當大車也許看到前方第五輛車是路隊長,但對小車而言,可能只能看到前面三輛都是車,有些時候並不是小車不讓,而是小車與大車有視線差。況且,許多小車也因為怕被開單而不敢開超過最高限速外的+10寬限值,對小車來說他開110km/h不算慢了,也沒有違規;但職業大車駕駛卻經常會用最高限速+10來跑,這十公里的速差就是大車經常與小車爭道的導火線。
然而,大車體積大,慣性也大,不是被設計成追車咬人家屁屁的,所以還是請大車駕駛不只為別人想,也要為自己多想想。為別人留一些空間也就等於幫自己多留一些後路。多一份小心就少一次可能發生的事故。至於小車,在正常車況下,無故擋在大車前面或與大車併行也是相對危險的行為。融入車流循序前進,讓安全才是回家的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