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ola12342002 wrote:拿中華民國憲法開玩笑...(恕刪) 轉述中正一分局某督察的話:我支持你們,行政機關依法不執行,人民就是該站出來抗議;法令通過了就該試辦,以罰單及肇事數據做為日後參考,而非一昧禁止路人:法令通過了嗎?督察:三讀通過了我:法令通過就該試辦特定路段開放,再統計各車種違規、肇事數據;不開放就是行政機關怠惰不做為下略...
Alen925 wrote:至少飛機不會違規吧...(恕刪) 有看過TOP GUN嗎?別跟我說老湯是誰你不知道!!飛機是由什麼駕駛?? 飛機失事率最低..是啦!!但一旦失事會死多少人..今年我所知道的至少三個人起跳啦..話說回來~到底是人的問題還是大牌顏色的問題??
原谅我用简体字,因为来自对岸。这边也有类似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从来都没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结果仍然是各个省份各个地区弄出来自己的地方性法规,禁止摩托在高速上通行。曾有重机骑士直接带着交通法上路与警察理论,结果最后仍然被劝离了事.....对摩托车的歧视政策,还真的证明两岸人民同宗同族,同为华夏后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