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sywen wrote:你投票出來的立委已經...(恕刪) "依據修正條文授權規定,交通部及高速公路局已邀集包括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南投縣、屏東縣等相關地方政府及內政部警政署等機關進行討論及評估;至目前為止,相關地方政府及社會多數均持保留意見,且相關地方政府並已正式函復交通部,表達不同意之立場。"辦公投? 我沒說我要辦啊?! 交通部寫這麼清楚我幹嘛要辦公投, 吼..又給別人戴帽子喔...不乖喔..民主社會之少數人服從多數人, 很不幸我就是那些縣市的多數人之一....所以-老話一句, 想上高速公路? 慢慢等啦...廣大的汽車車主為維護自己未來不要受 "應注意未注意" 這條天條所累, 跟心胸狹隘的人講這麼多做啥, 反對到底就對了!!!!我路過..您繼續..哈哈哈哈哈..
LCU493 wrote:老話一句, 反對重車...(恕刪) 喔..我懂了..服從您們的叫民主,不服從您們的就叫民粹, 是吧..高啊..一針見血...我們就大夥一起慢慢等吧..路是無限寬廣, 您說是吧..老話一句, 想上高速公路? 慢慢等啦...廣大的汽車車主為維護自己未來不要受 "應注意未注意" 這條天條所累, 跟心胸狹隘的人講這麼多做啥, 反對到底就對了!!!!我路過..您繼續..哈哈哈哈哈..
LCU493 wrote:你這不叫民主 叫做多...(恕刪) 喔..我又懂了..多數人為維護彼此共同的權益而不認同少數人之訴求的叫多數暴力..那少數人為爭取自身權益而犧牲多數人訴求的一定就叫做正義, 是吧..一針見血, 厲害厲害..老話一句, 想上高速公路? 慢慢等啦...廣大的汽車車主為維護自己未來不要受 "應注意未注意" 這條天條所累, 跟心胸狹隘的人講這麼多做啥, 反對到底就對了!!!!我路過..您繼續..哈哈哈哈哈..
trooper.ch1985 wrote:多數人為維護彼此共同的權益而不認同少數人之訴求的叫多數暴力..那少數人為爭取自身權益而犧牲多數人訴求的一定就叫做正義, 是吧..一針見血, 厲害厲害.. 咦? 不是嗎? 所以你覺得為了公眾利益,可以乎視某些少數人的權益是嗎?少數人要怎麼定義?你看不爽的?還是只要是不屬於你這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