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5號已和解)車禍 剛滿兩歲的new cuxi遭遇路中開車門的襲擊


8012MP wrote:
沒錯,千萬不要只求償...(恕刪)

不錯的想法.該爭取到的一定不會放過!

獅子大開口!
我覺得是肇事者用來羞辱被害者的用詞
今天你把獅子傷害了.你不安慰不治療就算了
還要態度惡劣的對待.獅子怎能不開口保護自己。

你的事情也是要爭取到因得的賠償
對方事後態度敷衍.不聞不問
對他將來在法院上是不利的。

加油吧!
兩次調解不成,樓主可以直接上法院提告了!
這種耍賴成份很大!
不用跟這種自私的人客氣!
告就對了!
+1
告死他
挺到底
硬起來
讓他知道開車開車門不慎的後果

柯小希 wrote:
旁邊是慢車道

可以右側超車

有無劃錯就不討論了


一快一慢,就可以快車道內同車道右側超車囉?

右側超車真是不容易成立

真懷念采潔
wetty wrote:
一快一慢,就可以快車...(恕刪)

對機車來講 應該是可以

如果樓主是騎在慢車道 那更沒問題

網路上有個前方車陣在等紅燈
他開到慢車道或路肩準備停車
結果就被開一張右側超車
wetty wrote:
一快一慢,就可以快車...(恕刪)

之前郭兄有貼過

交通部71.05.17. 交路字第一一五八三號函
一、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一0一條有關汽車超車及讓車規定,應適用於同規則第九十七條之雙車道。
二、有劃線雙車道,除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九十七條規定外,並應依同規則第一0一條之規定超車。至於在四車道,應屬變換車道超越,其行駛應依同規則第九十八條規定。

這路應該不算雙車道
如柯兄所說
有無劃錯就不討論了

我還以為柯兄就是郭兄..
Ducati_S2R wrote:
這路應該不算雙車道
如柯兄所說

這條就是雙車道

而且是設有慢車道之雙車道

因為機車能走慢車道

所以才有不適用之可能
柯小希 wrote:
這條就是雙車道而且是...(恕刪)

阿..對..
柯小希 wrote:

而且是設有慢車道之雙車道


由樓主提供的照片看來

白實線外側的空間,實際上機車是很難通行的

有路燈柱、盆栽,汽機車停放,還有早餐店招牌

若是慢車道,就是違停、路霸

請樓主務必將這些住戶都告上法院


對向更不用說了

白實線外側,是水泥斜坡和電信箱

wetty wrote:
由樓主提供的照片看來...(恕刪)

謝謝你的意見
我會列入參考的
只是不知道白線外是否是慢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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