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幫忙!!車被酒駕撞.還要賠對方?

yeh658 wrote:
影片18秒處.十字路...(恕刪)


一碼歸一碼
他酒駕的刑罰 → 另外算

兩方肇責
你支線未讓主線 而且紅燈連停等看都沒有 至少6成
對方在肇責方面頂多就是超速+應注意未注意

當然如果你要說 他酒駕就不該上路 不該上路你就不會預到這倒霉事 所以你是0%也可以請去跟法官說

但是個人認為你算是很幸運了 遇到一個酒駕的可以揮他過失傷害

你這懂開法不管有沒有酒駕 時速60UP的人看到應該都是親上去

如果你今天是讓摩托車撞到你

我保證你一定賠很大條

不知道你行車紀錄器有給警察看了嘛

沒有的話.....恩....我是建議不要拿出來

因為你真的完全沒停等看的動作

綜合以上 得到的結論是

當發生車禍

就算是 當下闖了紅燈過去 被酒駕的撞翻

責任都歸到 酒駕身上就對了 ????????

= = = = = = = = = = = = = = = = =

應該是一碼歸一碼

酒駕 歸酒駕
闖紅燈肇事 規闖紅燈肇事

yeh658 wrote:
初步車禍的肇視責任....(恕刪)


這位大大,請問您怎知道酒測值0.81連站都站不穩? 是您的經驗嗎?
無意義的小朋友爭論
同情?那是甚麼?可以吃嗎?

其實我早已不想回你這種廢文了
打了這麼多字,卻不存在有營養的部分
不過既然你問我,我不回答就有失禮貌了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

能不能安全駕駛是你自己認定的嗎?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只會用對自己有利的解釋
那到底是誰沒水準?誰沒道德?
有人喝一小杯就醉,或許還不到0.15
有人喝深水炸彈,0.8或許還很清醒
由酒精含量就能100%確知這個人的酒醉程度嗎?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希望你也能開這方面的智慧!

雅客山莊 wrote:
妳這種低水準的酸文.我當然看不懂..你只要把水準再提高點我或許就能看懂你的酸文..不好意思阿..
那我文章內容也不需要跟你客氣...

你家的事情關我屁事?? 我有沒有經歷跟你相同的事情..關我屁事?
找誰同情你?

送給你法令條文你還看不懂~~~
你避開法令條文解釋做什麼??


笑死人..... 等你被撞了...你再去問大法官這點如何解釋!!
你的認知? 那是你個人的認知....不代表中華民國刑法~~~ 你哪裡人??
拿你個人認知來跟刑法牴觸.......好笑至極... 你去古代當皇帝不就好了...
你要拿你個人認知來解讀...也不用打上來這裡給人當笑話看...

像你這種冥頑不靈連法令都不會看的人.. 才是愚蠢~~

要我教你...你講就好~~ 何必死要面子~~~

如果只要嘴砲...看你也不會有長進!!

別再拿你的無知給人笑!!

---------------------------------------------------------------------------------
條文
名  稱 中華民國刑法
修正日期 民國 101 年 12 月 05 日
法規類別 行政 > 法務部 > 檢察目
第 185-3 條 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
而駕駛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六月以上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令就是這樣...如果你不開心...去選立委!! 把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改成...不得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

你就贏了....也能為個人理念..大放光彩..
fanrien wrote:
無意義的小朋友爭論
同情?那是甚麼?可以吃嗎?

其實我早已不想回你這種廢文了
打了這麼多字,卻不存在有營養的部分
不過既然你問我,我不回答就有失禮貌了

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

能不能安全駕駛是你自己認定的嗎?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只會用對自己有利的解釋
那到底是誰沒水準?誰沒道德?
有人喝一小杯就醉,或許還不到0.15
有人喝深水炸彈,0.8或許還很清醒
由酒精含量就能100%確知這個人的酒醉程度嗎?

不經一事不長一智,希望你也能開這方面的智慧!

(恕刪)


同情? 可以吃嗎? <<<現在自認有智慧的你....都會用這種沒邏輯性的東西來比喻?..能不能吃別來問我....回去問你老師....
難怪現在的教育水準越來越低!!

欠打臉....

的確......能不能安全駕駛不是我能認定....

那.........能不能上路是你認定的嗎?

看看你的文章吧...前後矛盾...能不能..該不該開車?... 死凹硬凹... 你有智慧可言嗎?

你還要搬什麼無俚頭的言論出來??

啥叫我用對自己有利的解釋??....
上面就跟你說了...你如果被撞.. 你再去跟法官說你的解釋與認知....喝酒是"不能"開車... 看法官怎麼回答你...
你這種都用自己認知的....官司怎麼打...你還是得輸的一褲子~
---------------------------------------------------------------------------
你說到一點了....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法令沒規定喝酒不能開車...
而是強烈宣導不該開車....
再不懂.........我也只能說你沒智慧了!! 沒智慧的人卻叫別人開智慧...

我看你還能掰出什麼東西出來.........
鬼打牆的真是非常的多。

樓主標題:幫幫忙!!車被酒駕撞.還要賠對方?

樓主疑問,肇責不是酒駕者承擔100%嗎?
也就是樓主認為他自己無肇責。

網友回覆,一碼歸一碼。
法律上並沒有酒駕者須完全擔負事故之肇責的規定,還是要看當時的行車狀況及路權而定。

然後.......討論串變成喝酒者能不能開車。

再來就真的是瞎擾和了。

可不可以不要這麼理盲、濫情呢!就事論事行嗎?

法條並無規定喝酒不能開車,只規定超過多少濃度會有刑罰、會有罰款、發生事故無論濃度多少都會依酒駕論處。(第一句就是理盲、濫情者斷章取義的文字,不這樣就沒辦法鬧了)
而這些規定都是要發生了,被抓到了才會生效。
難道你喝半瓶易開罐的台啤就上不了車?轉不動鑰匙?踩不下油門?
還是會有誰來攔你不能開車?強制你不能開車?還是當下天上會掉下籠子把你關起來,不讓你開車!?

都不會嘛!
因為沒有辦法強制喝了酒不能開車,只能讓大家在「理」的方面知道,喝了酒開車是畜牲的行為。

所以,認為酒後不能開車,喝了酒又開車是爛人、畜牲,這大家都完全同意。

但,回歸標題。
幫幫忙!!車被酒駕撞.還要賠對方?

他真的不能開車嗎??有法條依據嗎?
很不幸,目前沒有。
總統大人前些日子說應該要有,但有團體反對。

情、理、法要能分得清,全混在一起就是理盲又濫情了。
gojen wrote:
鬼打牆的真是非常的多...(恕刪)


鬼打牆真的很多,不過大大您也太認真了,我覺得這件事情簡單明瞭~~

事情其實很簡單,通過閃紅燈路口沒有遵守規則被撞,不願自認理虧,
剛巧撞到他的酒駕,就把它全部賴給酒駕。就這樣而已~~

跟什麼該不該能不能一點關係都沒有~~

事情本來就該一碼歸一碼,一樣的狀況今天要是撞上了對方沒有酒駕,那又該怎麼算???

路權歸路權,酒駕規酒駕,不影響肇事責任歸屬。
------------------
好,就事論事

1. 樓主有說他認為自己無肇責嗎?

2. 我在七樓就回應了
fanrien wrote:
比較想知道對方當時的時速
感覺不慢...
雖然對方酒駕 但是你沒停止再開 一定有責任


樓主回應
yeh658 wrote:
對方速度至少有70幾,酒價值0.81.走路都不穩了..


閃紅燈的確該停車再開,不過閃黃燈以7X Km/h通過卻沒人提?

0.81mg/L =>
yanyu_911 wrote:
0.40-0.55罰30000,0.55以上罰45000元同時以公共危險移送
喝了酒應該是:不該開車...不是不能開車
他老子有錢甘願受罰,你說他能不能開車,這又非強制限定


酒測超標是否等於不能安全駕駛? 一文中解釋得很清楚,

倘個人因體質狀況之不同,縱吐氣之酒精含量已達上開標準,個人顯現之狀況仍有可能因人而異,是各人酒後是否已達不能安全駕駛之程度,仍須從個案之具體事證上加以判斷。
依樓主敘述,不論酒測值,對方走路不穩,這已是很明顯的表徵

3. 樓主車速的確從影片中看起來不怎麼快,且
yanyu_911 wrote:
*你到了路中間有閃避動作,一開始(路口時)為何不多注意一下呢?有點不專心喔!

樓主已經到路中間了,雖然後來發現右方來車速度不慢(也不知道這過程中對方有沒有減速煞車)後加速想躲避
但還是撞到右後方
那我用版上常用的名言解釋: 看到違規的就可以撞死他?
今天如果是騎機車的被撞死呢?各位高人又有甚麼見解?
酒駕,沒事就沒事,有事非死即重傷,而且死的通常不是自己,而是別人
如果對方沒酒駕,對方應該會具有正常的判斷力即時做出反應,對方或許會很不爽
但樓主也沒機會上來PO這篇文

樓主的閃紅燈未停車再開 vs 對方的酒駕&高速通過閃黃燈路口
希望樓主能將後續的發展PO上來

4.
雅客山莊 wrote:
yanyu_911 wrote:
喝了酒應該是:不該開車...不是不能開車
(恕刪)


解釋的好阿!!


這樣的解釋真的好嗎?
不見棺材不掉淚用在這真是再好不過了
見到親朋好友的棺材時,這樣的解釋,好嗎?
人的道德應該要比法律的層次更高才是
發生在別人身上的,就用法律解釋
發生在自己身上的,就用道德解釋
那怕對方只喝了一瓶半的啤酒,酒測值0.14mg/L
你能完全不在乎不介意對方酒駕(0.15以下喔)害你家破人亡,那你真的是聖人

無影射,請勿對號入座

5.
雅客山莊 wrote:
你說到一點了.... """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標準""" 法令沒規定喝酒不能開車...
而是強烈宣導不該開車....


台灣的法律沒規定到的事情可多了
一定要法律制定,你才知道什麼事能做什麼事不能做嗎?
法律沒規定,但你卻知其不可為而為之,就叫鑽漏洞
鑽漏洞是無所謂,但是鑽的敲鑼打鼓,鑽的理直氣壯
已是跌破了最低標準

幾乎每天都有酒駕致死的新聞
看起來好像很遠~~不甘自己的事~~
真的很遠嗎?誰知道......
謝謝各位的意見.現在進入調解中保險公司說,我責任為7成,對方3成.
真的只有認賠了.路口沒有監視器.無法證實對方的速度,
酒駕歸酒駕,路權歸路權.是目前的法令,
等到那天您也發生被酒駕撞上了,你就知道酒駕的可惡.政府的無能.
不要再口水戰了,真的謝謝大家提供這麼多意見,讓我也上了寶貴一課.
非常感謝您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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