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看就要2萬!撞車回原廠遭索估車費


vistakgb wrote:
我也覺得那二成是那來的規定?不成文的鳥規定?還是各廠心懷不軌的黑規定?
誰規定消費者一定要給?反正不給車廠不放車就叫警察和記者來處理不就得了




+1

看了很多黑店手法 (例如八萬一 等等)
大家真的要把一些記者電話號碼存在手機裡面 ,
天天在外面跑,好像遇到黑店的機會不小......

vincent12 wrote:
+1收個 3百, 5...(恕刪)


小弟想瞭解
如果車主不同意給估車費用 , 車廠有權當場扣車嗎 ? (以法律來說)
是否以侵佔罪提告

事先有先講了很合理阿

只是兩萬比搶還好賺呢
還好小弟我已經換了車,不然我當了快5年的車主還不曉得有估車費這項目
根據"汽車維修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http://www.ey.gov.tw/News_Content4.aspx?n=306E238316B5F61E&sms=C111DF90EDBE5FE7&s=3969119033045E4B


一、各項費用之上限
(一)維修廠擔保主要零件價格、服務費、拖吊費等各項費用不超過其揭示於維修場所之價格。
(二)估價不得收費,如有拆裝,其費用另行約定。但不得超過原廠拆裝費用標準。


也就是說保修廠不可以收估價費(扣車更是不可能,保修廠沒有任何權力或藉口可以正當扣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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