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可以申請國賠嗎?國道警察(國道3號北向243.8公里)擋路全線都檔害我被撞車禍....請問國道警察三角錐放在哪裡

擋風玻璃上的反光
米奇&米尼
影響了行車視線
樓主也要負責任吧,斑馬絕對不可能臨時出現..
如果斑馬在你後面,一定會先和你平行揮旗,再開到你前面去擋你
基本上兩者速度不會差太多...

而這兩台已經降到50以下 多少我是不知道,但看前車已經停了,速度應該不快
外側TOYOTA也早早就煞車了,照理來說,斑馬很早就在前面閃燈

回來再看看你自己的速差跟別人差這麼多
你如果不怕被人炮,你就把前2分鐘的影片po上來
如果斑馬是臨時出現擋你,我輸你一碗台北牛肉麵節第一名的牛肉麵
如果不是,你把輸我的牛肉麵錢拿去7-11捐款公益並拍照
真怪異

後車咬下你的後保桿@@ 好可怕喔
在我看來紅斑馬和龜車沒兩樣...
只不過頭銜不同而已

不過也再度證明,,國道上請不要隨意停止..
也不要一但有"快速感"後,就忘記了"距離感"
喔原來01是如此討論事情的的喔
我給車主建議權益是自己爭取的
不要劃地自限了
警車執勤是有標準作業的
我是沒聽到警車有開警鳴笛
不知現場是否有聽到
因為我家住高速公路旁
有一晚半夜12點多警車跟拖吊車大鳴警笛
我們全家被吵醒無法入睡
打電話到公警局抗議 但值班人員回覆因為前方事故 這是規定的標準作業程序
若未鳴警笛後方追撞他們是有責任的

所以不要認為警察就沒錯

警察只是很多時候都是便宜行事

是我就會按喇叭警示警察你不對喔

若照大家的說法警車緊急回轉被追撞 警察也沒錯嗎

當然隨時注意前方行車狀況也是開車基本要件

不管警察的舉動是否OK~

我想幫樓主澄清一下~

大家有看煞車痕嗎?

明顯是從內線煞往中線~

所以本來後車跟樓主是同在內線上面~

而且煞車痕有十個車身這麼長~

樓主發現之後再1分42秒往外切~

且在切換的時候有略停頓~

代表樓主有注意中線的後車~

內線的後車過來沒發現~

在距離十個車身外才發現~

緊急煞車往外切才撞到樓主~

很明顯是後車完全沒注意恍神了~

這麼長一段路完全沒發現警車也太扯了一點~

如果今天煞車痕是在中線上直直的~

我會說是樓主的錯~

因為它切到人家車道上造成人家距離判斷錯誤~

但是煞車痕這麼長一定是沒注意到~

樓主只是衰而已
當然是後車賠囉

但是我覺得樓主也有"道義上的責任"
遠遠的就看到有狀況
難道樓主是想說從中間"衝過去嗎"
當然開車需要自保(防止追撞)
但我覺得車主應該也要有提醒後方駕駛的責任吧
警車跟前車都有看到煞車燈了
而且還有雙黃警示燈
看到狀況的車主不應該也立刻判斷提醒後方嗎
順手按下雙黃燈,頂多是誤判
解除後立即關閉
但是至少也有提醒的作用

行進間我真的想不出該如何放三角錐
綁繩子放在後面拖嗎??
vincent12 wrote:
後車賠 +1不過看影...(恕刪)
大老遠就看到前方警車的警示燈了,而且這樣的道路管制方式在國內外都很常見.

樓主在最後切換車道時,很明顯要切不切的舉動應該是發覺離中間車道的後車過近, 所以當時也猶豫不決.
我認為樓主的車速過快與未專心駕駛以及未與前車保持適當的距離才會有這起意外.
撞你屁股的後車只能算他倒楣, 因為你硬切車道.
高速公路與快速道路最內線為"超車車道", 使用完畢(超車後)請回歸非超車車道行駛!!
看完影片好奇車主為啥要切到中線 明明來的及剎車

國道警察這樣擋路也太危險了

caijia wrote:
明明遠處就看到警示燈了, 車速還不慢下來一直狀況外, 之後才急煞換車道..後車也算倒楣
...(恕刪)


我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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