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也要負責任吧,斑馬絕對不可能臨時出現..如果斑馬在你後面,一定會先和你平行揮旗,再開到你前面去擋你基本上兩者速度不會差太多...而這兩台已經降到50以下 多少我是不知道,但看前車已經停了,速度應該不快外側TOYOTA也早早就煞車了,照理來說,斑馬很早就在前面閃燈回來再看看你自己的速差跟別人差這麼多你如果不怕被人炮,你就把前2分鐘的影片po上來如果斑馬是臨時出現擋你,我輸你一碗台北牛肉麵節第一名的牛肉麵如果不是,你把輸我的牛肉麵錢拿去7-11捐款公益並拍照
喔原來01是如此討論事情的的喔我給車主建議權益是自己爭取的不要劃地自限了警車執勤是有標準作業的我是沒聽到警車有開警鳴笛不知現場是否有聽到因為我家住高速公路旁有一晚半夜12點多警車跟拖吊車大鳴警笛我們全家被吵醒無法入睡打電話到公警局抗議 但值班人員回覆因為前方事故 這是規定的標準作業程序若未鳴警笛後方追撞他們是有責任的所以不要認為警察就沒錯警察只是很多時候都是便宜行事是我就會按喇叭警示警察你不對喔若照大家的說法警車緊急回轉被追撞 警察也沒錯嗎當然隨時注意前方行車狀況也是開車基本要件
不管警察的舉動是否OK~我想幫樓主澄清一下~大家有看煞車痕嗎?明顯是從內線煞往中線~所以本來後車跟樓主是同在內線上面~而且煞車痕有十個車身這麼長~樓主發現之後再1分42秒往外切~且在切換的時候有略停頓~代表樓主有注意中線的後車~內線的後車過來沒發現~在距離十個車身外才發現~緊急煞車往外切才撞到樓主~很明顯是後車完全沒注意恍神了~這麼長一段路完全沒發現警車也太扯了一點~如果今天煞車痕是在中線上直直的~我會說是樓主的錯~因為它切到人家車道上造成人家距離判斷錯誤~但是煞車痕這麼長一定是沒注意到~樓主只是衰而已
當然是後車賠囉但是我覺得樓主也有"道義上的責任"遠遠的就看到有狀況難道樓主是想說從中間"衝過去嗎"當然開車需要自保(防止追撞)但我覺得車主應該也要有提醒後方駕駛的責任吧警車跟前車都有看到煞車燈了而且還有雙黃警示燈看到狀況的車主不應該也立刻判斷提醒後方嗎順手按下雙黃燈,頂多是誤判解除後立即關閉但是至少也有提醒的作用行進間我真的想不出該如何放三角錐綁繩子放在後面拖嗎??vincent12 wrote:後車賠 +1不過看影...(恕刪)
大老遠就看到前方警車的警示燈了,而且這樣的道路管制方式在國內外都很常見.樓主在最後切換車道時,很明顯要切不切的舉動應該是發覺離中間車道的後車過近, 所以當時也猶豫不決.我認為樓主的車速過快與未專心駕駛以及未與前車保持適當的距離才會有這起意外.撞你屁股的後車只能算他倒楣, 因為你硬切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