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樣逃逸 真的無法可罰嗎

也難怪常有國道的汽車..
從內線直接下交流道..切到中線還放很慢速度,等了外線車流過後
在切外線下去
如造成後車追撞,那是沒保持安全距離.一定是後車問題啦

小貨車怎會有錯.當然沒錯阿..對吧
打個方向燈就無敵了啦,,
所以在小貨車後面,大家應該要停車等待列隊歡迎45度小貨車且目送離開後再起步這樣

在經過路口時,撞上闖紅燈的車輛,一定要罵樓主說,你沒看到對方已經越線都開到斑馬線上了嗎?

曾幾何時沒有防禦駕駛卻淪為被罵的目標
觀念離譜偏差至此,還能對交通有啥期待

ghoti wrote:
自己有沒有反覆看過影片???那台車他才不是突然出來的勒,早就已經車頭朝外45度角了.
先不管可不可罰
就道德面來說此小貨車非常自私,但也非常聰明
小貨車從路肩匯入外線車道,此時外線車道前方一片淨空
可是他偏不順著車流往前走,硬要攔下外線車輛
為何,因為他要連續變換車道至內線,但是肇事點前方已經有雙白線出現了
小貨車為圖自己連續變換車道方便,硬攔下外線車,似乎也說不過去
沒碰撞等於沒肇責的觀念是一定要改啦
今天若是車輛臨停佔據部分車道後車若為閃避該車而造成車禍,也是會有責任的
不然那天吃虧了還啞口無言
樓主若走法律途徑可以把影片提供給法官參考
我看到的是
1.大約距離15公尺才看到前車打方向燈
2.進入車道前方無車狀況下車輛還停止
3.連續變換車道
若你不是想叫他賠償那就向縣警局舉發他

如果我是你我會讓他進來.因為他的態勢就是要強行進來了.而且前面已是紅燈了.你再往前也只是等紅燈而已.如果我是他我會讓你過了再等機會進來.雖然很危險因為摩托車隨後就來了.這就是台灣開車的文化.誰也不讓誰.強勢的人就贏了.雖然很不合理但你也有理說不清了.
沒撞到的話應該不能算肇事逃逸吧!
當然可以罰阿,送交當地的交通隊就可以.

另外像是
台南市政府因觀光關係,許多外來遊客在採買禮品時,常路邊隨意停車,路邊起駛不當,常造成交通事故,

刊登發佈日期:2011/11/23 上午 10:50:06|
最後修改日期:2011/11/23 上午 10:50:06

消息內容

本會受理交通事故鑑定案中,
有一種交通事故型態為路邊起駛後與同向自後駛來的車輛發生事故,
通常路邊起駛之當事人都應負肇事責任,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98條第6項,
起駛前應注意前後左右有無障礙或車輛行人,並應禮讓行進中之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鑑定會提醒駕駛人,路邊起駛時之應遵行步驟:

(一)路邊起駛前,應顯示方向燈或手勢。
(二)察看所有照後鏡(前照鏡)。
(三)回頭察看車輛側面,注意可能的視線盲點。
(四)禮讓行進中的車輛、行人優先通行。

要是真的有事故之情形,屬非多車追撞案件,很單純的是路邊起駛不當,
未讓後方直行車先行,所致之交通事故。

肇事責任:
A車(對方):路邊起駛不當,應負完全肇事因素。(但是你沒撞到A車喔)
B車(你):無責
C車為第三人(對向車道車輛時):因突然事件,考慮因果關係,追究A車責任.
C車為第三人(同向後方車輛時):因突發事件,考慮因果關係,追究A車責任.
但是會再把"後車是否有保持安全車距","是否超速"考量責任.






小貨車雖然有錯,但後面沒保持安全距離錯更多
tn910096 wrote:
昨天發生的車禍

小貨車從路邊插入我車道 然後停止準備再插入內側車道迴轉

導致我後方剎車不及撞上 小貨車逃凂

警察影片連看到沒看 直接說跟他沒關係

我只要給他一個教訓 不想要他賠我(因為沒撞到)

難道他真的都沒事嗎?????????????????(恕刪)



恕小弟眼殘...
看不出小貨車插入您的車道後有停止過
看得出小貨車這樣開車很不當
但您說要給他一個教訓?
警察都跟網友經驗都說應該沒他的事了...
試問您如何給他教教訓呢?
網友的回應或許直白了點
但說的尚屬實情
您有必要說人家"鍵人"嗎?

tn910096 wrote:
謝謝你 我只是想知道是否真的無法可罰

至於頭香那種語氣的"鍵"盤神"人"

我只能祝你被撞到時 也能保時這種態度(恕刪)


還是自己在路上時退一步海闊天空吧~
浪裡白條
無碰撞事故是沒錯的,只要有因果關係都算……

但是這個車禍的肇責是後方未保持安全距離為主
如果小貨車導致你肇事,這樣才有成立

如果是你的車況導致後方車輛,那因果算在後方車輛身上,與你的因無關

因果關係不能隔山打牛……
開始只想拍好照片;後來只想把照片拍好;現在只想好好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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