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行為符合"現行犯"吧google 一下就知道囉--憲法第八條規定,人民身體自由應予保障,除現行犯逮捕由法律另定外,非經司法或警察機關依法定程序不得逮捕拘禁。刑事訴訟法第八十八條規定,現行犯不問何人得逮捕拘禁。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發覺者為現行犯(刑訴§88II),第三項並規定下列情形以現行犯論:一、為被追呼為犯罪人者,二、因持有兇器或其他物件或於身體衣服等處露有犯罪痕跡顯可疑為犯罪人者,學者及實務稱為「準現行犯」。
pogolin wrote:沒有!! 我開車12年來,沒有停過紅線半次過.....基本上停紅線,被開單就摸摸鼻子繳錢了!!在台北市開車,要去哪之前,我一定先查好那邊有停車位!! 樓上的看來我們可以交朋友了!!我並非正義魔人~但是我在大台北開車10年來真的沒有停過紅線,機車也是沒有停過紅線我外出都會用網路查詢目的地附近是否有車位,或是打電話給客戶詢問是否可停車如果沒有一律騎機車,比較遠的地方(超過40公里)一律提早出門搭大眾工具
joeggyy wrote:各位大大抱歉,我搜尋...(恕刪) 我住台北~台北是台灣人口密度最高的城市所以我也停過紅線(巷子口內)不過被開也只能認了! 不能破壞整個規則押~停紅線就是不對!大大真的運氣不錯了....我停巷子內被開單2~3次有次去夜市買宵夜非逛街!(跟妳一樣討方便嘛)結果巷子照樣拖吊....所以沒被拖很"拉 K E"了拉"
linpredator wrote:真的要拍違停都是一條...(恕刪) 白天 16:00 前的話就直接打 1999 比較快....17:00 後打 1999 警察其實不會出來舉發...除非擋在人家門口或進出入擋到===============================停紅線....我都 900 元 準備好...
joeggyy wrote:各位大大抱歉,我搜尋...(恕刪) 一定是影響到人才會被檢舉的,只能說要違規還不聰明一點。當花錢學教訓吧,這算好的有些人直接刮車現在人人都是檢舉達人,我就常常看到一些婆婆媽媽再自家馬路邊照相。當運動吧,應該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