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讓我想起...記得多年前在內陸的高速公路旁放著這樣的布條"做文明人走文明路". 還丈二摸不著金剛想高速公路放這樣的布條很奇怪..突然就有人牽著腳踏車過高速公路.當時真的嚇傻啦.....看來台灣有些地方需要再教育

霖將卡哇依 wrote:
我覺得外側車道的BMW休旅車駕駛好厲害
應該有天眼通吧
在前車激起的水霧中
還可以老遠就發現前方的狀況


說不定人家有裝三寶警示器!
警示器 : 嗶~~~ 前方道路三寶出沒中、請減速慢行。

如果撞到這種違規的人說不定賠的錢還比修車費高,台灣的法令實在很濫情。
網友直呼太誇張!!媽呀 free way耶

會害死很多人、讓別人家庭破碎 阿婆

卡厚心a 路不是拎叨a
恐龍法條"應注意而未注意"

該不會又出現了?
這篇有上電視新聞的潛力
真的是比扯鈴還扯

ps.我還是趕快去裝行車記錄器才是

window2009 wrote:
明明不能行人的~~卻有人在走~~

出事了.....究竟是撞人的不對? 還是被撞的不對?

我想......這跟人權沒什麼關係.....

你有膽作...就要預了有一天會有報應罷了.....


在我有限的知識裡,應該是這樣子的(不對請大力鞭):
撞人的跟被撞的都不對.
被撞的阿媽吃一張違規罰單,至於構不構成公共危險,這點我就不清楚了!
撞人的~那肯定很慘.
撞傷人的醫藥費當然要撞的人付,阿嬤你覺得經得起撞嗎?碰一下可能就骨折了,你知道老人家骨折是件大事.休養個半年可能都要,其中的零零總總通通算在你頭上,要是不幸阿嬤過世了,那就等著被警察依過失殺人罪起訴吧~至於法官會怎麼判,那就不一定了!

至於車損,你也可以主張你的車損是阿嬤造成的,你可以依車禍鑑定比例跟阿嬤求償.
相信我,走到這種田地,此時你只會希望阿嬤好好的活著,錢都是小事,不要抓我進去關就好.

此件車禍最慶幸的事就是沒有去"碰"到那個冒失鬼(不用撞到,碰到我想都不得了了)~!!! 不然真的有得玩了!!
是人還是~~阿漂,~~~~~~~~~~~~~~。

維修費用要自已塗牛屎~~~~~~~~。
閃過阿婆就應該快速通過
停在那裏幹嘛?

tank14725 wrote:
作者 jt0009...(恕刪)


好危險喔
大叔我愛亂碎碎唸^^ 向前邁進是我遺忘已久的心情!
是人或阿飄有不一樣嗎? 這麼沒道德心上來害人,做人厚道,做阿飄也要厚道阿!! 太扯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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